关于重申俄罗斯申签要求的通知

关于重申俄罗斯申签要求的通知 

各办证单位:

  据俄罗斯驻华使馆告,近期部分团组申请材料不符合申签要求,频繁补充材料,给使馆工作造成极大不便。为进一步规范送签工作,提高申签效率,现将近期频发问题总结如下:

  一、照片不规范

  照片尺寸与申请表照片框必须完全吻合,申请人须提供近六个月3.5*4.5cm高清白底彩照1张,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并冲印,不可自行对照片进行编辑或剪裁。

  二、邀请函不合格

   1. 邀请函内容务必包括以下全部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护照号、访问期限和目的、路线和目的地、入境次数、邀请方全称和地址、签署书面邀请函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核对邀请函与申请表、护照中个人信息是否一致。

   2.邀请函必须为原件(俄罗斯内务部或外交部出具的邀请函可为复印件)。

  三、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1.申请表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可扫描或代签。

   2.申请表、各单位照会/公函必须与邀请函上的入境时间及次数、目的地保持一致。

   3.签证申请表第14项家庭住址、电话和电子邮箱必填,家庭住址勿填工作单位地址,家庭住址须完整详细填写(包括省、市、区、街道、楼号、房间号等信息);电话栏应填写对应申请人的手机号,避免出现整团仅留一个手机号的现象;无需在外地手机号前加0。

   4.在线填写申请表后,应选择发送俄罗斯驻华大使馆,发送签证中心或其它领区者无效,此项会显示在申请表右上角。

  以上三点是使馆审核签证重点关注项目,如不符合其要求,极易因照片无法扫描录入系统、邀请函要素不全或部分信息不一致等原因被退案。                    

  请各办证单位及相关专办员切实加强主体责任和初审把关意识,认真对照俄罗斯申签要求准备和整理送签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申签及时,保障出访团组按期出行。

另,为给办证单位提供便利,外交领事服务中心可提供代填申请表服务,如有相关需求,请联系商务中心,联系人:毛斯昱,联系电话:010-6590308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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