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研究
粤、港、澳地理毗邻、山水相连,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渊源。改革开放以来,双边的交往以经济为主线逐步扩大到各个领域的交流。体育学术交流随着这种双边的密切联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时期,形成了具有区域性国际学术交流、中西学术思想交融特质的粤、港、澳“体育学术圈”。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是建立在“大珠三角”的城市群基础之上的,包括了中国的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和华南中心城市广州。对该体育学术圈形成的因素、交流与合作的机制的研究,以及对其具有区域国际性特征的分析,可加深对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特征的理解,对于双边体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加强合作提供理论与实践的参照。
1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的形成与发展
1.1 竞技体育交往增多
在1991~2000年的10年间,广州体育队伍(包括残疾运动员)有田径、游泳、水球、篮球、体操、技巧、武术、棋类、网球、手球、柔道、射击、划船、棒垒球、花样游泳等34个项目共403批次出访港、澳、台地区。接待来访的港、澳、台体育队伍27个项目3 710 人次。粤、港、澳也在一些项目中互派教练执教。
竞技体育的交往带动了相关领域,诸如比赛机制、裁判理论、少年运动苗子培养、科学训练等的交流与合作。
1.2 香港精英体育的崛起
香港通常把竞技体育称为精英体育。由于香港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商业气氛极为浓厚,20世纪70年代以前人们对精英体育的认识与参与是比较薄弱的。进入80年代后,香港体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香港康体发展局把培养精英运动员、提高香港国际体坛的地位作为主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加大了对香港精英体育的领导、计划和投入。香港体育学院作为香港精英运动员的培训基地,为运动员提供教练、资源、设施、运动科学的技术支援等服务,建立了重点项目的评估制度并实施相应的资助经费,刺激了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在香港精英体育的觉醒和发展期间,香港体育学院精英培训部门多次邀请我国著名学者前往讲学,也与国内的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使国内部分学者有更多的机会到港参与精英体育的科技服务工作。
澳门虽然地方狭小,人才缺乏,但经过多年的努力,与内地加强合作,某些竞技体育项目也取得了好成绩。2005年东亚运动会即将在澳门举办,从体育人才交流、竞赛组织管理、裁判培训等多层面与内地有着密切联系。
1.3 体育师资的培养
20世纪80年代中期,香港教育署先后颁布了《小学体育课程纲要》和《中学体育课程纲要(初稿)》后,体育课成为了香港中、小学必修课。但香港、澳门缺乏专门培养体育师资的体育院校,部分中、小学的体育教师由其他学科的老师兼任。为了培养体育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学院等于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了体育运动科学系和体育系,澳门也通过澳门理工学院体育暨运动高等学校来培训体育师资。尽管如此,香港、澳门的体育师资培养仍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为了弥补体育师资不足的问题,广州体育学院分别开设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函授班,招收港、澳学生。由于国内运动成绩好、回归后普通话对港、澳两地的影响增大,有不少港、澳学生来广东求学。一些毕业的学生返港、澳工作后,尤其在职务提升后,在科研、教学等方面都保持着与内地的积极联系。
1.4 香港、澳门主权的回归
1979年香港主权回归前后以及随后的澳门主权回归,使港、澳成为众多领域研究的焦点。在这种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体育学术交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体育学术交流也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双方的体育学者基于增进了解、寻求合作、扩大影响、优势互补等原因,渴望进行广泛和全面的接触,很多课题就在这期间由双方合作进行,这些研究成果从多角度、多层面上进行对比研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和学术效应,并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
2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的特点
2.1 体育学术交流具有区域国际性特质
香港、澳门地理位置特殊,两地自开埠以来,作为开放的自由贸易港,是东西方文化在海道上的交汇点。在过去100多年的历史中,中西文化的不断发展与交融逐步形成了港、澳独特的文化特点,两地主流文化中既有西方文化的色彩,也有浓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成分。香港、澳门的体育学者,有相当部分是从欧美大学毕业回港工作。近年来,也有部分国内学者留洋学成到港定居工作。这些学者了解西方的体育理论与实践,学术思想开放而鲜明。他们在研究的领域、研究方法、研究合作、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更多的机会与国际接轨。基于这样的学术交流基础,当香港举办国际体育学术研讨会时,往往吸引了部分国际体育学者前来参与,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参与性。
港、澳主权回归后,港、澳成为了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实现了在“一国两制”条件下港、澳与大陆的主权统一,但体制的不同决定了内地与港、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可能像国内区域之间、省市之间具有高度一体化的体制背景。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内地与港、澳的各种联系仍会有某些体制区别的交往特征,而这种体制区别的交往与联系也要遵循一般的国际交往准则,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粤、港、澳的体育学术交流具有国际性。
广州历史上是重要的通商口岸,很早就受到海外文化的影响。处于改革前沿的广东,也是外来文化向内地传播的主渠道。因此,广东的文化也具有口岸文化、通道文化的特性。由于这些因素的作用,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体现了中西学术思想交融的国际学术交流特质,在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学术水平、会议规格、会议组织、会议用语等方面具有国际性的特点。
2.2 体育学术交流的多层面性
由于行政设置的关系,广东省体育科教资源主要集中于广州市区域,形成了省、市并置的体育科教资源体系。在体育局系统中的科教资源有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等;在高教系统中的科教资源有广州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广州大学体育学院、中山大学体育科学研究所、广东教育学院体育系等;在部队系统中的科教资源有解放军体育学院以及下设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和军事体能训练研究中心等;体育科技社会团体有广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广州体育科学学会等。
香港、澳门虽然地域狭小,但也有部分与体育科研相关的机构。香港体育学院、香港运动医学及科学学会、香港体适能总会、香港各大学、香港学校体育协会、澳门体育发展局及其运动医学中心、澳门理工学院暨运动高等学校等也存在对应或相似的体育科研层面。因此,形成了在不同层面上建立起平行的或交错式的多种学术沟通机制。并且由于交通的便利、语言的相同,多年来粤、港、澳学术交流活动相当频繁,在不同层面的交流形式也是灵活多样。主要有:
2.2.1 主题学术交流
1997年广州体育学院与深圳体育发展中心共同举办了主题为“现代社会中的大众体育”的国际大众体育研讨会,并在广州和深圳两城市进行了移动式的主题报告;2000年由香港教育学院举办的主题为“面向21世纪教育”的“2000学校体育国际会议”;2001年由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与广州体育科学学会主办的“2001佳得乐国际运动医学研讨会”等。
2.2.2 合作式交流
中国第6届体育科学大会与2000年在武汉体育学院举办,香港、澳门的体育学者参与了大会交流。大会结束后,香港体育学院根据培养精英运动员的需要,从六科会选定了部分广东体育学者的研究成果,邀请他们随后赴港参加“港、粤体育科学研讨会”。在高氧与运动能力、氨阈与运动员机能评定、运动营养等方面促成了两项应用研究的开展。
2.2.3 工作式交流
为了开展青少年进行选材测试与评价,澳门体育发展局、澳门游泳总会于1999年和2000 年两次邀请广州体育科学研究所的选材小组赴澳门进行选材测试,广州体育科学研究所选材小组成员在澳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也进行了少年游泳选材的学术交流与研讨。
2.2.4 互访式交流
这一类的交流广泛存在于各高等院校、各科研机构、各体育学术组织之中,并且具有定期、频繁交往的特点。广州体育科学协会每年均举行一次盛大的学术年会,有专题报告、专家论坛等,并通过年会与香港体适能总会建立了定期交流制度。
2.2.5 讲学、培训式学术交流
由于国内体育人才研究水平比较高、研究领域广阔,香港或澳门的各类组织经常邀请部分学者以个人身份到港、澳主讲相关专题。
2.3 体育学术交流的聚集性与辐射性
基于多种便利因素而形成的“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并不是一个封闭狭小的圈子,而是一个具有联络广泛、具有较强的聚集性和辐射性的活力圈子。这里的聚集性是指体育交流学术圈的活动所产生的向心聚集作用,辐射性是指体育学术交流圈的活动所产生的影响作用。在广东、香港、澳门或者是由双方合办的研讨会,除了来自“圈内”的体育科研学者外,也吸引部分“圈外”的学者前往参与。事实上,由于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机制的建立,为香港、澳门的对口联系、办证、接待、过关等提供了方便条件,在粤、港、澳之间建立起具有区域国际性、地域联系性的体育学术交流的“绿色通道”,一些国际体育学者通过这条通道到港、澳参加学术交流,一些国内学者通过这条通道加强了港、澳体育学术的交流和项目的合作。
2.4 体育学术交流的不均衡性
广州是省会城市,科研机构和相关的科研机构较多,研究的层面广泛,由此决定了广州市成为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的中心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地区的体育工作者在1991~2000年间在全国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5400 篇,出版著作258部,完成国家、部委课题超过50项。
除了学科较为齐全、研究成果显著外,广州的体育学术交流机制也在探索和创新中不断发展。广州体育科学学会多年来在推动体育学术交流、立项研究、对港、澳的体育学术交流的联络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通过不断努力,全国首创性地在广州体育发展基金中建立了“体育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对推动中心城市的体育学术交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不断有新的学术成果的产生,有体育学术交流的促进机制,所以广州在促进体育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中有更强的交流意愿,是促进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的主动、主导因素。
香港精英体育的发展很快。申办亚运会虽然没有成功,但社会的支持力度很大,近年来体育科研实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也有很强的建立与粤、澳的体育学术交流意愿。澳门由于地域的限制和体育研究资源的差距,相对而言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一般是以穗、港的交流为主线,并带动和辐射周边区域和城市。
3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对双边促进的作用
3.1 提高区域性国际学术的影响力
港、澳地区是开放的口岸,广州、深圳是南方的开放城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世界上许多国家是依托港、澳,通过广州、深圳这个窗口来认识中国的。而作为广东两大城市的广州和深圳与港、澳相互毗邻、彼此依存,是对港、澳影响最大的城市。从这个意义上说,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是建立在区域性开放城市群的基础之上的,粤、港、澳双边体育学术交流不仅加深了国内体育学术对港、澳这两个国际性地域的影响,而且,许多国际体育同行也是通过参与这个区域举办的体育学术交流活动来认识和了解中国的体育学术水平。国际运动心理学理事会暨亚太地区国际运动心理学研讨会于2002年7月在广州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来自美国、加拿大、巴西、德国、英国、日本、葡萄牙等12个国家的理事会领导和成员及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中国香港和中国代表。学术交流加强了体育与世界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体育科技交流与合作,也扩大了这个地区体育学术的区域国际性影响力。
3.2 通过学术交流促进体育科研水平的提高
中国体育进入奥林匹克国际大舞台,迎来了中国体育与国际全方位接轨的新时代。“随着社会体育的国际化发展,我国将不断引进世界社会体育资源,补充与更新我国社会体育资源。使我国的社会体育走向世界,接受国际上的新内容、新方法、新理论,为我国体育科学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不是国内单向地向港、澳地区输出体育学术思想,而是相互交流、探讨的过程,也是相互学习和提高的过程。港、澳地区国际资讯发达,外文文献丰富,可以更多地了解到国际体育科研的新趋势、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成果。
来自广东的体育学者也体现出多方面的学术研究优势。一是学科发展的全面性,既有较全面的基础学科理论研究,也有不同层次的体育科研应用研究;二是具有高层次的体育学科人才优势,博士生导师、硕士导师及拥有各类高级技术职称的体育学者及各类著名体育专才的总量比港、澳地区多;三是研究层面的广泛性。在实施 “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中,“科教兴体”被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产生了职业体育、体育产业等研究热点;在实施体育管理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产生了管理机制的变革、政策法规的研究热点等;四是对高水平运动队的科技服务成绩明显,在竞技体育进行科技服务的科研工作者,面对高水平的运动队,在理论联系实际的科技服务中拥有比港、澳更好的条件;五是参与国际交往机会较以往增多,体育科研与国际接轨已显端倪。
3.3 加强了区域合作研究并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的形成,通过学术交流的机制和学术交流平台的作用,加强了区域性的合作性研究,并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
在这些研究成果中,由人民体育出版社(1997.6)出版的《九七前后四地区学校体育——粤、港、澳、台学校体育现状比较与发展对策的研究》是由粤、港、澳、台跨地区的成员集体协作完成的研究成果,对两岸四地学校体育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体育教学、课余训练与竞赛、组织管理、体育经费、场地设施及体育价值观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对比分析;在研究方法上创造性地使用层次分析法(AHP)提出了广东学校体育发展战略构架;用主成分分析法分析的粤、港、澳、台地区中学生体育价值因子结构体系,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时代性特点。研究对推动两岸四地的中学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香港教育学院体育及运动科学系首席讲师钱明佳和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邓树勋等主编的《创新体育教学—— 迈向新纪元》(香港星河教育出版社2000),包含了粤、港、澳作者及国内9省17所大学作者的协同研究完成。
3.4 促进了体育管理体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近年来,我国在体育运行机制上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具有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由于体制的建立、机制运作与发展上的差异,我们改革发展中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在港、澳地区可能已经具有了良好适应自由经济社会的形态。这为广东的体育学者探索国内体育运行机制的学习、借鉴、体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社会办体育方面,20世纪90年代初期,香港很多项目的比赛、尤其是经费投入较少的青少年竞技比赛,是以公开赛的形式来进行的。
在协会发展方面,香港各单项运动协会在单项运动的推广与发展中,建立了协调流畅的机制。
在体育设施对公众开放方面,无论是学校体育设施或者是社区体育设施的对外开放,港、澳地区比广东均先行一步。
在运动员选拔方面,香港也建立了直接动员社会参与的制度,其中之一就是动员学校、俱乐部、社会广泛推举和参与的“明日之星”的精英运动员公开选拔制度,通过这样的活动来发现和选拔运动苗子。
在体育设施管理方面,香港体育学院除了精英运动员所训练的时间外,其余时间均用于社会培训和对大众开放(含收费)。
在社会捐赠资助体育事业方面,香港体育学院设有专门的集资部门,每年均有稳定的社会捐资来源。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香港的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在适应社会经济形态、发挥社会资源优势等方面有独到之处。香港的这些经验也为内地提供了借鉴作用。2002年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体制改革的论证,经专家学者的建议,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实地到香港体育学院调查了精英运动员训练与对大众开放的协调机制,为推动改革方案的实施起到了借鉴的作用。
3.5 促进体育学术资源的共享
粤、港、澳学术交流圈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建立了联系三地学术的桥梁与纽带,同时也促进了各种学术资源的优化组合并形成区域学术优势。通过各层面的学术交流,加深了对彼此研究领域的熟悉了解,各个学术层次逐步产生了一些知名专家。同时,经常性的学术交流也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和推出新的知名学者。学术圈的形成,不仅促进学术交流的发展,也通过学术圈的泛网络功能,为沟通与联系专家提供了方便,为区域性的学术资源共享创造了有利条件。
4 对未来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发展的思考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正式签署与实施,“大珠三角”概念的提出,使粤、港、澳向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更紧密经济合作关系推进。未来的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应体现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信息、培育人才、全面提升区域研究水平等基础上,并优先考虑:
4.1 建立定期交流制度,促进高水平学术活动的举办
粤、澳在各自的区域内一般都有定期的学术交流活动,但在区域交流中主要还是以不定期的交往为主,没有建立其具有综合性的、影响巨大的、体现区域性研究水平的定期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制度可考虑在原有各自的交流基础上,协同沟通信息,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也可以根据双边的条件,建立多层次的定期学术交流机制。
4.2 出版区域性研究专刊,形成学术优势
粤、港、澳有各自的学术期刊,但在粤、港、澳地区的各自的体育研究期刊中,还没有出版到反映该地区代表性集成研究成果的学刊,应通过出版区域性研究专刊来促进区域性学术成果的交流,形成学术优势,扩大体育学术的影响力。
4.3 扩展应用研究合作领域,促进科研成果应用转化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与合作,比较侧重于应用领域交流。这主要是由双边的体育发展目标、体育机制、资源配置等各种制约因素所造成的。应在前期的合作基础上继续拓展合作领域的研究,这是区域性体育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一个重要侧面。
4.4 建立体育科技信息网络联结,提高体育科技信息活力
随着“大珠三角”概念的开发和区域性经济一体化、信息网络化进程的加快,粤、港、澳应建立类似已建立的粤、港、澳文化信息网连结。信息连结将在体育科技资讯、数据交换、相关服务等发挥作用。
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圈的建立和发展,地域上连结了国家的两个特别行政区、一个经济特区和一个华南中心城市,通过其稳定和频繁的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对体育学术交流产生了很强的辐射和影响作用,区域间的对比研究以其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独特的人文背景构成了中国体育学术研究的一个活跃的部分,学术研究在提高区域学术影响力、加强人才交流、实施体育科研资源共享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展望未来,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的实施,“大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快,个人游的签证更方便,将促使粤、港、澳体育学术交流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