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奥运会场馆建设

1   北京奥运会的基本情况
    2001年2月13日,在莫斯科国际奥委会第112次全会上,北京赢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同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正式成立。
    第29届奥运会将于2008年8月8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将进行28个大项,303个小项的比赛,预计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国家和地区将达到202个。
    奥运会结束后,北京奥组委将转为残奥会组委会。
    2008年9月6日至9月17日,北京将举办第13届残疾人奥运会。残奥会将进行20个项目的比赛。预计参赛国家和地区将超过136个。
    为了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共需要使用37个比赛场馆、5个相关设施和60多个训练场馆。
    37个比赛场馆中,北京地区31个。另外6个分别位于秦皇岛、青岛、香港、沈阳、天津、上海6 个城市。    
2  奥运会比赛场馆的总体布局和规划设计
    北京的31个奥运会比赛场馆布局在北京的4个区域,分别是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大学区、西部社区、北部旅游风景区。到目前为止,这31个场馆中新建11个,改建11个,临时建设赛后拆除9个。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设置了10个比赛场馆;大学区设置了6个比赛场馆;西部社区设置了8个比赛场馆;北部旅游风景区设置了1个比赛场馆;此外,在北京的其它城区还设置了6个比赛场馆。如位于昌平区的铁人三项赛场,公路自行车比赛路线,位于朝阳区的沙滩排球赛场和北工大的羽毛球馆等等。
    5个相关设施是奥运村、记者村、主新闻中心、国际广播中心、数字北京大厦(即奥运会赛时技术运行中心)。除记者村利用现有建筑安排以外,其余4个均在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新建。
    残奥会将使用奥运会的部分比赛场馆和奥运村。在奥运会结束后做适当调整,增加无障碍设施以满足残奥会的特殊使用要求。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占地1135公顷,大体分为森林公园,奥运会场馆中心区和国家奥林匹克中心3部分。奥运会期间,北京奥林匹克公园除10个比赛场馆和奥运村、主新闻中心、国际广播中心、数字北京大厦4个相关设施外,还设置了赞助商接待中心、观众接待设施、纪念品商店、地铁和公交车站等附属设施。    
3  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的特点
    2005年,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处于前期准备基本完成,全面开工建设的阶段。回顾前3年来的建设工作,有以下几个值得研究的特点:
3.1  比赛场馆的总体布局方式
    往届奥运会举办城市的比赛场馆规划布局,基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布局,即把多数比赛项目和主要场馆都集中在主体育中心;一种是分散布局,把比赛项目和场馆在城市分散布局或相对集中在若干个区域。
    北京奥运会比赛场馆采取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布局方式,即“1个主中心加3个区域”。这不仅具有北京特色,也有利于奥运会期间使用和赛后城市对体育设施布局的进一步完善。
3.2  场馆设施建设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从其它举办城市的情况来看,日本为举办东京奥运会,建成了当时世界上第一条时速达210公里的高速铁路——新干线。
    美国洛杉矶市为满足举办奥运会的需要,对原有国际机场进行扩建。客运能力提高到每小时7000人次。
    希腊为举办雅典奥运会,建设了雅典国际机场、环城高速公路和城市轻轨铁路,加快了市区交通的现代化。
    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举办期间,预计有16000名运动员和随队官员,17000名媒体人员,45000名志愿者,500000名观众涌入北京。这对北京的城市容量将造成较大的瞬时压力。因此在建设90多个场馆设施的同时,还要对北京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同步建设和改造。主要包括扩建首都国际机场。建设五环路、六环路,京承高速公路、地铁五号线、地铁奥运支线以及几十条城市道路和桥梁。新建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的森林公园。进行环境整治和城市绿化美化。
3.3  积极探索场馆建设投资运作的新机制
    北京奥运会场馆的建设投资大体分为政府投资、业主自筹、奥组委出资、社会融(捐)资4条渠道。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建设和北京市、区财政出资建设的场馆;业主自筹资金项目主要集中在由大学负责建设的场馆;奥组委出资主要用于一些赛后拆除的临时建设场馆;其余场馆采取社会融资和捐资的办法来解决建设投资。从目前情况来看,社会融(捐)资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主要做法是:在土地转让、拆迁等方面政府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政府对建设项目注资,授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运作,通过全球法人招标选定投资者作为场馆业主;赋予场馆业主奥运会以后30年经营权和收益权;以及把一些比赛场馆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组合起来投资建设和经营等。
3.4  遵循奥运会筹办规律,完善场馆设施建设管理
    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现行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是面向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指令性计划管理和层级审批。工作环节多,效率低,职责不清。而奥运会场馆建设的特点是周期短,规模大,投资多元化,赛时赛后使用要求差距较大。特别是在前期规划设计阶段,与国际奥委会和单项体育协会之间的协调工作十分频繁。
    针对现行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与奥运会场馆建设特点之间的矛盾,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做法加以完善:
3.4.1   尊重与国际奥委会的一系列约定和国际单项体育协会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承诺
    在筹办过程中要遵守《申办报告》、《主办城市合同》、《奥运村指南》、《媒体指南》等与国际奥委会的一系列约定。这些约定对赛事组织、媒体服务、奥林匹克大家庭接待和技术保障条件等都有相应规定。负责奥运会转播的国际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和国际奥委会的设备赞助商也对房间布局、设施设备内容和技术参数提出了要求。此外,在比赛场馆规划设计过程中,有些国际单项协会还不断调整和细化他们对场馆位置、建设规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虽然这些给建设前期工作增加了许多协调和调整工作量,但在工作中还是主动征求意见,尊重他们的要求,认真履行承诺。
3.4.2  在前期工作中合理确定赛时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
    奥运会时,各类人员大量涌入,设施设备大批集中,赛事组织、媒体、安保和贵宾接待服务要求提高,但赛后大量房间又闲置。由于赛时赛后使用要求反差较大,完全按照比赛要求来建设场馆,不仅标准高、规模大,赛后经营也不实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奥组委在咨询国外专业公司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国内单项体育协会,历时两年半完成了31个比赛场馆的《奥运工程设计大纲》。确定了场馆赛时使用功能和技术要求。提供给业主作为组织设计招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以及进行场馆规划设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由业主进一步优化设计,补充完善赛后使用功能要求。
3.4.3  在场馆设计阶段就研究提出赛时赛后使用功能及其转换的思路,为场馆赛后利用预留条件
    如国家体育馆包括了可供体操比赛的一个比赛馆和一个热身馆。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初步考虑了热身馆的赛后使用方案,并在建筑设计时预留了条件。国家游泳中心在规划设计时也考虑了为赛后改建留出余地等等。
    作者:杨嘉丽(北京奥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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