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1 西部民族地区体育旅游资源调查及开发对策
1.1 对西部民族体育旅游项目及开展情况的调查
1.1.1 云南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状况
1.1.1.1 云南是中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我国56种民族中云南就有52种,人数在4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23种,此外尚有未定族系的苦聪人、克木人等。据不完全统计,云南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在300种以上。
1.1.1.2 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传统体育在“积极提倡、加强领导、改革提高、稳定发展”方针的指导下,通过云南省民委和民族工作者的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思想观念上已由封闭型转化为开放型;在管理上已由自发型转向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在方向上已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在形式上已由单纯民间自我体育娱乐转向到与经济联姻;在交流上已由单一民族活动扩大到多民族活动,并逐步走向全国和世界。这些转变为民族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提高了知名度,增加了吸引力。与此同时,开发利用也有较大进展,一些旅游规划部门已开始考虑它的利用,如云南民族村、西双版纳傣族村等已有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在某些宾馆、旅游度假村也偶有民族歌舞和体育表演;在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中则融入了民族体育表演和比赛。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游客的兴趣。
但目前云南民族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许多领导和群众还没有意识到民族体育也是一种重要的颇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是除喀斯特、雪山峡谷等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民族生活等人文景观外的宝贵、独特的景观;二是民族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仍处于“星星之火”阶段,偶尔为之,缺乏统一规划与布局,与丰厚、独特的资源状况极不相称;三是许多地区民族体育活动仍处于自然状况,尚未形成有组织、有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的体系,不利于民族体育的继承和发展,也不利于这种特殊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这对于把体育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1.1.2 四川省体育旅游市场的现状
1.1.2.1 四川省旅游现状:四川在“九五”规划和2000年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旅游业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重点要构筑四川旅游干线,打造旅游精品”。在此背景下,四川体育旅游业蓬勃发展起来。1999年,全省共接待入境人数462040人,比1998年增长21.76%;2000 年四川省旅行社共接待游客1397031人,营业收入126324.41万元;2001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仅成都市就接待游客2430000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0900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和10%,创同期历史新高。
1.1.2.2 四川省开展体育旅游情况:四川省不但通过举办世界杯外围赛,足球甲A、甲B联赛,网球联赛等一系列国际国内重要比赛,培育了金牌球市,吸引了国内外大量游客,而且还培养起以健身娱乐为主题的“健身游”市场,为四川体育的发展和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宣传作用。目前,仅成都市就有如牧马山高尔夫球场、贝森体育休闲广场等体育经营户3000余家,每年吸引游客2000万人,年营业额9000多万元。概括地说,主要开展了以下体育旅游项目:
(1)以民族体育项目为主的民族体育类:抛绣球、打扁担、竹竿舞、投镖、射箭、赛马、摔跤、叨羊等;(2)野外活动类:漂流、游泳、登山、定向运动、野外探险、汽车越野、滑雪等。2001年10月1日,仅到四川西岭雪山滑雪的游客就达1500人,门票收入3万多元,一天营业总收入12万元;(3)一般体育项目类:游泳、高尔夫球、台球、门球、网球等;(4)观光类:一般旅游与观看各种体育比赛、表演相结合,如世界田径女飞人赛、飞机特技表演等。 2001年,四川窦团山10月1~2日里就接待游客4000多人,其中参加攀岩活动的游客超过了500人次。
1.1.3 对西部地区开发民族体育旅游的6点设想和建议
1.1.3.1 西部地区开展民族体育旅游切忌“等、靠、要”,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必须坚持人自为战,村自为战,全民动员;必须坚持边上马边备鞍的做法,要明白“搞起来才是硬道理”。
“背靠大树好乘凉”,即依托各省、市、区和地(州、市)、县已有的“旅游热点”,与其达成协议,在其附近村、寨设立民族体育旅游景点,以招徕游客,充实旅游内容,增加旅游收入。
以村寨为单位组织起来,开展节假日民族体育表演和双休日体育旅游活动,增开通往这些景点的体育旅游专车、专列,实行吃、住、玩一条龙服务,以新奇、休闲健身和廉价取胜。开始时可以本地及附近城镇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然后不断充实完善,逐步扩大旅游服务范围,直至形成规模,推向国内、外。
1.1.3.2 提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西部地区开发民族体育旅游与国家西部开发战略,与扶贫攻坚奔小康行动,与落实国家少数民族政策结合起来,从政策、资金和人力方面鼎力相助。笔者建议国家像前些年发动助学“希望工程”那样,在国、内外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以“支持西部开发”和“帮助西部少数民族兄弟脱贫致富”为主题的“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工程”,变西部穷乡僻壤为返朴归真的健身休闲胜地,使日渐高涨的旅游活动变为关爱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兄弟的扶贫行动。
1.1.3.3 建议国家尽快召开“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工作会议”,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以国家体育总局、民委和旅游局为龙头的,以各省、市、区体育局为中层的,以各地(市、州)和县体育局为基层的4级体育旅游机构,既可通过开发体育旅游业强国富民,又可增加体育事业自身的造血功能。
1.1.3.4 与此同时,国家应积极鼓励各级各类旅游部门和各类型体育俱乐部、体育协会,共同投入到开发西部民族体育旅游这场特殊战役中来,达到共同开发、共同赢利的目的。
1.1.3.5 召开各种层次的新闻发布会或西部民族体育资源展销会,吸引国、内外投资商来西部投资,承包或卖断经营管理权,加快西部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
1.1.3.6 西部地区开发民族体育旅游既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打破常规发展的框框,打一场“人民战争”,又要防止一哄而起,浪费资源,不讲效益。尤其要注重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绝不允许采取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杀鸡取卵”式的野蛮开发。
2 西部民族地区体育旅游市场的吸引力及其运作研究
2.1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的6大吸引力
2.1.1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符合旅游者的心理和生理需要。随着人们对大自然的认识和文化品位的提高,旅游者已不再热衷于单纯的吃喝玩乐和游山玩水(即观光型旅游),而在心理上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期望在新的旅游活动中挑战自我、超越极限、追求快感、获得享受。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深厚的文化底蕴,新奇的民族特色和鲜明的休闲、娱乐、健身性等特点,正符合了当代旅游者的种种心理和生理需要,故备受旅游者的青睐。
2.1.2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产品成本和消费较低,符合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能力,符合中国的国情。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条件、绝大多数旅游者尚无长期支付能力参与高尔夫球、网球、保龄球等高消费运动项目,即使国内、外富有的旅游者,在安全、舒适和尽兴的前提下,同样也会欣赏物超所值和低价销售的体育旅游产品。由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对场地、器材和活动的组织要求不太高,投资不太大,且可因人、因地、因时对旅游产品进行相应的调整,故能做到低价出售,薄利多销,充分显示其经济实用价值和天然优势,对中外游客颇具吸引力。
2.1.3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类别繁多,四季皆宜,不受气候和时间的限制,有利于常年旅游。
2.1.4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多为大众化普及型项目,简单易学、老幼皆宜,可参与性强,旅游者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身体状况,任意参与其中的一至数项,从中得到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锻炼和娱乐享受。
2.1.5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重复性强(即旅游者故地重游的重复性现象)。一般旅游资源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还是人文旅游资源,人们故地重游的现象不多,正如许多人游完了某赫赫有名的国家森林公园后发出的同一感慨“不可不来,不可再来”。因为在旅游活动中,同一目的旅游资源的观赏会降低其吸引力,不易再次吸引旅游者的注意力,不能再次满足旅游者获得求新、求异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则不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往往是以户外体育锻炼为主,参与性与挑战性是体育旅游的主要特征之一。体育活动的参与可使旅游者在同一旅游地获得不同的感受,尤其是体育的挑战性更能促进人们向上的精神,满足旅游者追求战胜困难和展示自我的心理享受。加之体育锻炼在于持久,对于某一个体育项目的参与需要不断地练习方能掌握要领,这就为旅游者再次前来旅游提供了吸引源。特别是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这样以大众健身娱乐为主的体育旅游资源,由于游程较近,且能不断打造出花样翻新、花费较少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套餐,更能吸引旅游者再次复游。
2.1.6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接待的对象广泛,对散客旅游或团体旅游的适应性都很强。有些游客喜欢清静,希望在远离喧嚣城市的自然环境中独自休闲一下,则可安排其在风景如画的乡村中沿溪垂钓或在森林中远足。而接待学校师生春游、秋游或机关、团体度假活动时,则可结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一些大众化项目,推出种种有趣的对抗性比赛和野炊、露营之类的旅游商品,以丰富活动内容和增强团队意识。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特殊魅力远不止以上几点,既靠我们不断地深入研究、开发,更靠西部地区人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
2.2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的4点可操作性
尽管目前我国体育旅游处于初级阶段,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太健全,市场还不够成熟,其管理体制尚未成型,人们在认识上也还存在着种种差距和误区,但曙光已经出现,黎明即将到来。纵观国内外蒸蒸日上的旅游产业,我们满怀信心认为,体育旅游与蓬勃发展的旅游产业一样同属“朝阳产业”,体育旅游的黄金时代很快就会到来。
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作为旅游产品中的一个独特的品牌,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活动内容,使其具有如下4点可操作性:
2.2.1 培养和开发西部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符合国家西部开发战略决策,是造福于西部广大少数民族、促进西部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有效举措,必然会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还可最大限度地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如先试营再办证和减免税收等),可谓顺应天时,一路绿灯。
2.2.2 培养和开发西部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既有现成的旅游部门〔含国家、省、市、区,地(市、州)、县旅游局和各家旅游公司〕,现成的交通工具和宾馆、餐饮业等,更有从国家体育总局到各省、市、区,地(市、州)、县体育局的主动参与,再加上西部亿万热情好客的少数民族兄弟的真诚合作,可谓地利人和,水到渠成。
2.2.3 培养和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就像发行“原始股”那样,成本低、升值快、回报率高,只要做到合理开发,措施得力,肯定会“大有前(钱)途(图)”。
2.2.4 培养和开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所需的资金不多,其资金来源广泛,且风险性不大,只要操作得当,完全可以保证所投入资金的良性循环。
2.2.4.1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是建立在西部旅游业基础上的,旅游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业已具备,不需再进行大规模投资。
2.2.4.2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主要建立在西部乡村、集镇,千家万户都是接待站,这种类似文革时期“大串连”(自费的)的体育旅游,亦无需投入太多的资金。
2.2.4.3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市场的开发可由体育部门、旅游部门和乡村、集镇的村民、居民“三合一”组成,体育和旅游部门作为开发经营者完全有理由、有能力投入一定的资金,而广大村民和居民作为经营开发的“股东”,也必然会投入少量的“股本”,真可谓全民动员,集腋成裘,“人民战争就是那无穷的力量”。
2.2.4.4 在培养和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市场这场“大战役”中,各家银行应该是大有用武之地,除了向体育、旅游部门借贷外,还可以有组织地给村民、居民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专业户”发放专项贷款,这岂不是为各家银行又开辟了一块无边无垠的“无风险贷款”的新天地吗?
3 制约人们参与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的3个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观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吃好、住好、穿好,生活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如何玩好、如何提高生活质量被老百姓提到了议事日程上。许多条件好的也像外国人那样,飞来飞去周游列国,更多的人则扶老携幼加入了观赏祖国锦绣河山的旅游行列,旅游业顿时膨胀起来。既能沐浴大自然阳光雨露,又能休闲健身的体育旅游,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旅游者的首选套餐。尤其是美丽神秘的西部民族地区,是一块未被污染的处女地,那古老神奇的民族体育旅游,更是令人神往。但为什么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至今还没有火热起来?为什么西部大部分地方体育旅游仍处于原始阶段呢?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西部地区的民族体育尚未真正受到重视和得到合理开发,目前所开发的一些项目也还缺乏吸引力和知名度;二是时间、交通、经济三个问题严重制约了人们对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的参与意识和具体行动。
前一个方面笔者已在原发表过的文章中作了专门论述,这里着重探讨一下第二个方面的问题。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买方市场”问题。
3.1 如何解决体育旅游者的闲暇时间
3.1.1 国家实行“五一”“十一”和“春节”3个长假日以来,给旅游者带来了“空闲”,给旅游业增加了3个“黄金周”,但同时也带来了“乘车乘机高峰期”“旅游景点住宿爆满”“旅游旺季物价上扬”等新问题。近年来,许多“身受其害”的老游客和“望而生畏”的新游客,干脆就不去凑“黄金周”这个“热闹 ”,“黄金周”有所贬值。
3.1.2 “双休日”其实是个比“黄金”更珍贵的“铂金旅游日”,它每月有4次机遇,一年四季都法定存在,其灵活机动性大,适合旅游者根据工作、心情、经济、天气等因素随意选择出游时间,这些优越性都是“黄金周”无法相比的。
3.1.3 推行“周末3+2民族体育旅游套餐”,增加“周末铂金旅游日”的含金量。以各省、市、区的省会城市为例,大多数省会都有夜行火车或卧铺汽车抵达各地、州、县,有些省、市、区还有短途飞机抵达旅游景点。所谓“周末3+2民族体育旅游套餐”即3个夜晚加两个白天。例如星期五晚餐后乘车、乘机出发,次日清晨抵达目的地,在目的地参加两个白天和1个晚上的民族体育旅游活动,第3个晚上再乘车、乘机返回省城。这种套餐对一般家庭、情侣旅游者和学校、机关团体来说,既能尽兴,也有空闲,在时间和经济两笔帐上都很划算。
3.2 如何解决体育旅游者的交通不便
3.2.1 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工具,掌握好“出游时刻表”。无论乘火车、汽车或搭飞机,都要尽量将往返时间安排在晚餐后到黎明前,这样既可做到行车、睡觉两不误,又可免除旅途中的枯燥单调。为了促进旅游事业和使交通部门增收,有关部门可考虑适当调整火车、汽车、飞机的运行时间或增开专列和航班。
3.2.2 火车、汽车可开辟“周末旅游便捷专线”,短途公路可增设由货车、马车、牛车组成的“短途观赏旅游大篷车”。
3.2.3 充分利用现代新型交通工具,由“天上动”“地上动”“水面动”组成立体交通网。如“水上飞艇”“水上起落飞机”“直升飞机”“热气球定向飞行 ”“高空索道滑行”以及加挂旅游车厢,开辟全封闭的旅游专线公路,推行私家车、摩托车、自行车游等,尽量缩短旅途时间,丰富旅途内容,增加旅游者的新鲜感。
3.3 如何解决体育旅游者的经费不足
3.3.1 给予政策性倾斜,实行减、免税制度,降低民族体育旅游成本,以减轻民族体育旅游者的经济负担。西部地区开发民族体育旅游是推动国家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扶贫攻坚奔小康的有效办法,也是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生产自救”的具体行动。它类似于以前的“以工代征”扶贫工作,亦类似于对新建中、小民营企业在未盈利前的免税制度。笔者建议政府与税务部门就此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具体政策。
3.3.2 设法降低交通费用。在旅游活动中交通费用往往要占据总消费金额的1/3以上,除了豪华旅游团队不大考虑交通费用外,一般旅游者都得考虑这个“ 大头”。根据民航部门最近公布的政策,提前45天预订机票可打4折,提前30天预定机票可打5折;铁路部门最近亦公布可提前10天预订火车票,再加上旅游团队集体订票时的打折,看来在订票时间及选择车次、航班上大有文章可做;其次,可考虑从加挂民族体育旅游车厢和包租往返专车等方面来降低旅游者的交通费用。对于那些不怕吃苦或刻意找苦吃的旅游人群,则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搭乘以往的“运兵专列”和“送兵专车”(即坐火车的“闷罐车”,坐“大货车”),或组织私家车、摩托车、自行车旅游以及徒步旅游等,那就更省钱了。
3.3.3 设定“豪华型”“标准型”“经济型”和“农家型”等多种消费标准,还可制定“老年人团队”“农民团队”“学生团队”等特别旅游团队的优惠消费标准,以适应旅游者不同层次的消费要求。
3.3.4 希望各银行部门给予紧密配合。笔者建议银行推出3~9个月零存整取“民族体育旅游特种储蓄”和“民族体育旅游短期贷款”(1~6个月还清本息),以适应“积少成多型”消费者和“短期透支型”消费者的需求,做到人人消费得起,个个有钱旅游。
4 西部民族地区体育旅游的多种经营管理模式
根据我国的国情、体制和目前旅游业的经营状况,笔者在对西部地区民族体育多年考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体育部门为主体”“以旅游部门为主体”“以民委、扶贫办为主体”“以村、寨为主体”和“拍卖经营管理权”等多种民族体育旅游经营管理模式,以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参考。
4.1 “以体育部门为主体”的经营管理模式
目前国、内外体育旅游中最主要的旅行业务部门为各种类型的体育旅行社和体育运动俱乐部,即便是一些骑车的、步行的“自助型背包客”,也需借助体育旅行社或体育俱乐部提供的服务。
早在20世纪后叶,原国家体委就组建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五连冠”女排名将孙晋芳曾出任总经理。目前,从国家体育总局到各省(市、区)、地(市、州)、县体育局均设有“体育产业中心”或“体育产业办”,这是建立以体育部门为主体的民族体育旅游经营管理模式的有利条件和坚实基础。
在组织形式上,可考虑以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级体育局为主管部门,由各级体育产业中心或体育产业办为主成立“体育旅行社”,负责各地民族体育旅游营地的培养开发,负责对国内、外宣传和报价,负责接待本地及国内、外体育旅游团体和散客,并根据游客不同层次的消费要求,妥善安排食、宿、交通和体育旅游活动。作为旅游业中的新兵,“体育旅行社”可自成一体,亦可与各类旅游部门联合行动。
4.2 “以旅游部门为主体”的经营管理模式
我们这里说的旅游部门指的是各类旅游公司、旅行社等经济实体。他们有多年组织旅游的经验,有广泛的宣传渠道,有完整的服务网络和庞大的导游队伍,他们是目前中国旅游业的主力军。开发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离不开各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宣传、组织和接待,同时也是旅游业自身发展和赢利的需要。各旅游公司、旅行社可考虑设立“民族体育旅游接待部”,专门宣传和策划民族体育旅游工作,并与当地体育部门或民族体育旅游营地密切联系,组织好民族体育旅游活动,以此拓展和丰富旅游的内容,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达到扩大客源,留住游客,增加收入的目的。
4.3 “以民委和扶贫办为主体”的经营管理模式
扶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是民委的职责,支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旅游致富”是最有效的扶贫措施之一。故民委和扶贫办应携起手来,加强对开发民族体育旅游的领导,并为建立体育旅游营地出钱、出人、出力。
4.4 “以村、寨为主体”的经营管理模式
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村、寨是体育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地。这里自然环境优雅,是天然的“大氧吧”,无论是热闹非凡的少数民族节庆日的民族体育表演,或是沿溪垂钓、登山攀岩、溶洞探险、森林漫游等休闲锻炼,都能使游客体验到“身处世外桃源”的新奇感受,获得特别舒适的心境。各少数民族村、寨既是体育旅游营地,同时也可以成为“村自为战”的经营管理者。以湖南湘西自治州为例,无论是已有近20年经营历史的“猛洞河漂流”“德夯民族风情旅游”“龙山火岩洞露营”,或是近几年兴起来的“古丈县座龙溪探险”“永顺县小溪原始森林畅游”,以及新建立的“吉首马颈坳乡艾口渡假村”“花垣县古苗河旅游区”等等,无一不是村民们策划申报,在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通过艰苦创业才兴办起来的。村民们忙时务农,闲时排练表演,基本上能做到生产、接待两不误和农业、经济双丰收。“民族体育旅游专业户、专业村”既要靠自身挖掘整理和全方位推介,又理应受到有关部门像支持“养殖专业户、专业村”“果树栽培专业户、专业村”那样,给予通力合作与资金支持。在生态环境较好,民族体育资源丰富的村、寨,完全可以在自身努力和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逐渐建成富有地方特色,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民族体育旅游营地”。
4.5 向国内、外投资者宣传和拍卖部分地区民族旅游资源的经营管理权
由于历史和地理位置等原因,西部地区大多经济滞后,在很多方面观念陈旧,有些地方即使有再好的自然环境和民族体育旅游资源,不仅村、寨无力开发,一些难以维持“吃饭财政”的县、市、州也无暇顾及这些“小事”。有些地方虽然自发地组织开发起来了,但也非常简陋粗糙,经常停停打打,难以形成规模和实现效益。以湖南湘西自治州为例,如今已闻名国内、外的“天下第一漂”——永顺县猛洞河漂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县,以及“吉首市德夯苗族风情旅游村 ”,都是政府牵线搭桥,由省内、外商家或台商耗巨资买断50年经营管理权后,才顿时身价百倍地兴旺起来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经济落后地区,通过招商引资或买断经营管理权来开发民族体育旅游,不失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切实可行的良策。在招商引资或买断经营管理权方面,可以是一个村、寨或已着手开发的民族体育旅游营地,也可以是一个乡、镇,一个县,乃至一个地区(州、市)的民族体育旅游资源。最近湖南电视台连续报导的专题采访“叶文智玩转湘西好山好水”,便是一个极好的实例。叶文智是长沙市一位30多岁的青年投资家,他先后买断了张家界黄龙洞、湘西自治州凤凰县的50年经营管理权,在其苦心经营、巨额投资和广泛宣传下,这些旅游景点神奇般地“火爆”起来,地方旅游的人气越来越旺,经济效益成倍增长。叶文智先生经常是住在长沙,每天自驾直升飞机去张家界和凤凰县办公,被许多人视为具有点石成金的“天外来客”。
在经济拮据或无力扩大投资规模的村、乡(镇)、县、地区(市、州),当地政府在认真权衡拍卖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利弊和精心策划开发方案的基础上,可采取各种形式的民族体育旅游资源招商引资或拍卖会(如新闻发布会、实地考察展销会、网上发布拍卖消息,以及招标、投标等多种方式),达到充分发掘和利用本地资源,加快西部地区民族体育资源开发的目的,为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广开财路,多办实事。
作者:刘少英(吉首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