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冬季运动项目资源状况调查

本课题调查内容包括冬季运动各类资源的拥有数量、利用情况、效益状况等,调查时间为2004年10~11月。
1  冬季项目场地资源状况
1.1  冰上场地资源状况
    主要针对我国室内冰场资源状况进行了调查。
    市内冰场建筑投资额较大,运行维护所需要的投入也很巨大。另一方面,滑冰运动由于是在室内进行,失去了滑雪运动者亲近大自然的情趣。因此,参与者较少,除吉林、黑龙江两省外,在其他地区没有得到普及,近期内也不可能成为体育旅游的主要内容。
由于以上原因,我国室内冰场的数量非常少,只有25处,主要分布在北京、黑龙江、吉林。大部分属于标准场地。除以上标准滑冰馆外,近年来我国各地出现了数量众多的戏冰场所,由于不能进行正式项目的训练和比赛,本次调查未将其列入。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年来我国“北冰南展”的大力推进,冬季项目正式列入全运会10块金牌,福建、浙江、云南等南方省份也开始建设冰上运动场地,并开始进行组队训练。但调查中发现,由于运行成本过高,南方各省纷纷建立的冰上运动场地,在经过较短的运行期后,又纷纷下马,目前所剩无几。
1.2  雪上场地资源状况
    由于近年来我国旅游滑雪市场发展较快,雪场建设数量快速增加,截止到2004年10月,我国共有常设滑雪场105处。此外尚有部分在建滑雪场,以及大量临时滑雪场(冬季时利用简易设备临时搭建,人工造雪的小型滑雪场)。
    上述雪场90%以上分布在东北、华北、内蒙古、新疆地区,仅黑龙江一省拥有的滑雪场就占全国滑雪场总数的44.76%。北京周边地区的滑雪场数量近年增加也较快。广东、上海还建起了室内滑雪场,其余省份也利用本省别具特色的地理条件,建起了与自然旅游相配套的旅游滑雪场。
    运客索道是正规滑雪场必须拥有的设备。在105家滑雪场中只有7座雪场配有吊椅式索道,最大长度6000米,最小长度500米,平均1950米。其余各雪场均配备了相对比较简易的拖牵式索道。
    由于气候原因,我国大部分雪场的雪期每年多为3~4个月,部分地区只有2个月,黑龙江部分雪场雪期可长达5~6个月,云南玉龙雪山雪场的雪期最长,可达8个月。但是,雪期越长的雪场,其冬季气温越低,过于寒冷的天气对于雪场经营不利。因此,这类雪场除可为运动训练提供早期上雪和晚期下雪的机会外,在经营上并不具有优势。
    雪场设置的运动项目主要以高山滑雪为主,只有长白山与双峰雪场具有越野场地;北京南山、吉林莲花山、沈阳体育学院白清寨滑雪场设有U型板场地;龙江双峰、吉林松花湖、北大湖滑雪场设有跳台场地;沈阳体育学院白清寨滑雪场、龙江双峰、吉林莲花山、吉林北大湖、吉林长白山、雪莲山高尔夫滑雪场、阿尔山滑雪场、二龙山滑雪场、亚布力滑雪场均建有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跳台。
2  冬季项目人才资源状况
2.1  运动员资源状况
    本次调查共获得运动员682人,其中男运动员占58.2%,女运动员占41.8%。运动员年龄大多在15~25岁,个别运动员年龄已超过30岁,15岁以下运动员约占运动员总数的4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运动员占总数的约27%,中专或高中学历占总数的近40%。
    在被调查的运动员中国际健将或健将占总数的60%强,低级别运动员数量相对较少。多数运动员经过3~9年的训练,训练10年以上的运动员占总数的16%左右。只有不足20%的运动员训练年限低于2年。
    运动员的项目分布多集中于大道、短道、冰球、花样四项,占总数约84%。冰上项目运动员约占总数的85%,雪上项目运动员仅占总数的不足15%。
    运动员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约占总数的50%,新疆运动员数量虽然较多,但以初级运动员为主。辽宁省主要是注册在沈阳体育学院的运动员。
2.2  教练员资源状况
    本次调查共获得教练员资料291人,其中男70%,女30%。教练员的年龄分布以40岁以下居多,占总数的近70%,40~50岁占20%,50岁以上仅占10%左右。近半数教练员(4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位教练员1人;半数以上教练员(53%)只有专科学历;尚有3%的教练员只有专科以下学历。
    在所调查的教练员中近22%具有高级教练员资格,初中级教练员占绝大多数(78%)。
    在项目分布上,以冰上项目教练员为主(71%),雪上项目教练员不足29%。冰上项目以大道、短道、花样为主,雪上项目以越野、冬季两项为主。
2.3  裁判员资源状况
    本次调查只针对一级以上裁判员。共获得305人资料,其中男205人,占67.215,女100人,占32.79%。裁判员队伍以40~50年龄段为主体,50岁以上占16%,30岁以下仅占8.54%。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64%,有近5%的裁判员只有中专学历。
    在所调查的裁判员中,一级裁判过半数(51%),国际级裁判只占总数的13.48%。
    裁判员仍以冰上项目为主,占总数的近70%,其中以速滑项目人数最多。雪上项目仅略多于30%。
3  冬季项目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3.1  冰上项目场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冰上场地资源的使用状况,以正规训练和比赛为主,经营性开发为辅。在25座冰馆中,有11处在近两年内曾承办过省级以上正式比赛,11处接待过省级以上运动队进行专业训练,此外,尚有9处接待过其他形式的运动训练。
    与此同时,各冰馆(除解放军)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面向社会的开放式经营性服务,但经营收益状况不理想。除哈尔滨市个别冰馆的日均接待人数超过千人外,其余场馆的日均接待人数多在50~200人,扣除较大的运转维护费用,各冰馆几乎都处于薄利甚至亏损的状态。
3.2  雪上项目场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雪场由于数量众多,可用于训练和比赛的场地数量也较多。但由于我国雪上项目运动队数量少,真正用于训练和比赛的场地反不如冰馆多。在100余处雪场中,近两年承办过省级以上正式比赛的仅8处,接待过各级运动队训练的仅13处,在竞技训练竞赛方面的可开发空间相当大。
    在105处雪场中,多数为高山速降场地。其他有越野(冬季两项)场地2处,跳台场地4处,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场地9处,U型板场地3处。多数高山雪场尚未达到正规训练和比赛所要求的条件。
    近年来雪场数量的快速增加,主要是快速发展的旅游滑雪市场的刺激。因此以大众滑雪经营为主要目标。在所调查的雪场中,年盈利最少者仅3万元,多者超过 400万元。多数在50~200万元。雪场效益主要取决于日均接待滑雪人数,最多的雪场可达2000人,多数雪场的日均接待人数在100~1000人次之间。
    为了开放经营,各雪场均配备了必要的滑雪装具及技术指导人员。为了延长经营期,所有雪场均配有人工造雪设备。
4  冬季项目的发展趋势、问题与对策
4.1  冬季项目的发展趋势
    在冬季项目的普及方面,由于近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冬季运动的普及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尤其是以旅游滑雪为主的雪上运动,进入了一个较好的大众普及阶段。参与人口快速增加,普及地域迅速拓展,带动滑雪产业的快速成长,进一步促进滑雪人口的增加,开始了项目发展的良性循环。这为竞技人才的产生和选拔培养构造了宽厚的基础。
    相比之下,冰上项目普及条件不如雪上项目成熟,在近期内尚主要依靠政府力量推动,群众性的普及尚需等待时机。
    在场地资源建设方面将有很大的差异。雪场建设将有较大、较快的发展,并且以个人投资为主,以商业经营为主要目的。在现有雪场的投资者中,非政府投资已经接近2/3。这种势头仍将继续扩大。从近几年的发展形势看,雪场建设目前处于群雄并起,相对无序的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整后将会出现大量整合重组。
4.2  冬季项目发展面对的问题
    我国冬季运动进入了一个有利的发展阶段,但是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2.1  我国冬季运动的普及化程度低,参与冬季项目的运动人口相对较少,专业队伍力量薄弱,难以在国内形成真正的竞争局面,不利于优秀运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目前,我国开展冬季运动主要集中在黑、吉两省,参加冬季运动的人较少,普及程度不高,这使冬季运动水平的提高受到相当大的制约。
4.2.2  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冬季运动竞技水平的提高。教练员队伍主要依靠运动队产生,大多属于经验型,知识层次偏低,不利于先进训练思想、训练手段的引进和更新,训练水平难于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裁判员队伍的培养建设力度不足,在国际重大赛事中我国裁判的影响力微弱,使我国运动员在重大比赛的起点上就处于不利地位。
4.2.3  训练和竞赛管理体制尚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开放度太小。目前我国冬季运动的训练工作还主要依靠国家的投入,虽然已经出现了个别承担初级训练的俱乐部,但未形成规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也是造成我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数量过少的直接原因。
4.2.4  冬季运动项目产业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低,甚至处于无规范状态。其中以滑雪场的建设和管理为突出代表,主要表现在:滑雪场地建设处于无序状态,个别滑雪场的开发建设没有经过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缺乏充分论证,造成选址不当、投资失误、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恶果;雪场建设无规范,有些雪场并不具备开放经营的必要条件,雪道质量差、安全救护措施不力,滑雪者的安全得不到充分保证;雪场的管理与经营不规范,技术指导人员专业化程度低,服务不配套,经营项目单一,存在不良竞争现象。
4.3  冬季项目发展对策
4.3.1  大力提倡和提升冰雪文化,营造和引导冰雪消费时尚。冰雪运动,尤其是滑雪运动,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集健身、旅游、娱乐、休闲等于一身的活动,可以达到锻炼身体、磨练意志、增强胆量、愉悦身心的目的。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滑雪是一项时尚运动,有冬季高尔夫之誉。
    滑雪运动的开展所依赖的条件,一是自然环境和气候,二是社会经济发达程度,三是社会接受程度。在我国北方地区的广大地域中,许多地方具备了开展滑雪运动的基本条件,在附设一定的人工造雪设备后,完全可以实现每年3个月左右的雪期,具有商业开发的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从2004年9~11月份我国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中可以看到除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天津等发达地区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外,其他地区的城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多在600~700元,各地均已拥有了足够数量的消费人群,应该可以满足商业开发的需要。近几年东北地区滑雪产业的发展,已经证明我们已经具备了大力发展滑雪产业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今后推动我国滑雪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在提升冰雪运动文化内涵和引领时尚方面大做文章,体育部门应与当地政府、主流媒体、产业界密切协作,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的人认识、接受、喜欢、参与冰雪运动。借助产业的发展,扩大冰雪运动的普及程度,建设冬季运动项目的训练基地和人才基地。
4.3.2  合理规划场地资源布局,稳步发展,逐渐拓展冬季项目普及地域。综合考虑地区自然和经济条件,在北方地区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冰雪运动基地,近期内以滑雪场地建设为主。
    根据我国各地标准气温及近两年我国各地雪期平均气温,至少在我国的东北、西北、内蒙、华北、新疆和山西具备建设雪场的气候条件。
    利用人工造雪设备,气温在-5°C~-10°C就比较适合于建设雪场,过度寒冷同样不利于雪场经营。同时,交通便利,周边地区的环境也是影响雪场经营的重要因素。
    综合以上诸方面,近年雪上基地的建设仍应以东北、华北地区为重点,可以适当向甘肃拓展。
    不应盲目强行向中部及南方各地推进,一是避免经营成本过高造成的损失,二是经过努力引导构造冬季特色的北方冰雪产业市场。在滑雪产业市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发挥规划、引导和扶持的作用,主要依靠商业投资进行建设。
4.3.3  建立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保证冬季项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发展。冬季项目管理部门在冰雪场地建设中应该发挥行业权威作用,建立对滑雪场地、冰馆建设开发的审批验收制度,制定建设规范,出台滑雪场等级评定办法,以创造规范建设、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秩序。制定滑雪场地管理经营规范,使滑雪场管理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完善。强化滑雪市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实行滑雪指导员持证上岗制度,使滑雪场的开发管理与服务符合专业规律,减少失误。
4.3.4  改革冬季运动项目训练体制,增加开放度,充分调动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加快竞技人才的培养速度。在市场发展的基础上,争取建设一批主干型基地,并为其创造必要的条件,鼓励他们建立基地自身的训练体系。由项目中心(滑联、雪联)名义举办相应的比赛,引入竞争机制,基地可以以此扩大其知名度,国家则可借此培养和选拔优秀运动人才。
    作者:任洪国(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赵秀勤、郑凯、张云、王石安、董国珍、李波、
          于立强、尤兵、赵亮、郑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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