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反兴奋剂发展趋势和机构设置

         近年来,随着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成立后推出的一系列新举措的实施,以及 2001年罗格出任国际奥委会主席后领导的对反兴奋剂政策的全面改革,国际反兴奋剂斗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分析研究国外反兴奋剂发展趋势和世界主要体育强国进行反兴奋剂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相应的对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体制和机构,对于提升我国反兴奋剂管理的整体水平,确保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多年来紧密跟踪国际反兴奋剂政策改革的发展动向,广泛搜集国际奥委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等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政府共同签署的反兴奋剂宪章、条例、公约、宣言及其他重要文献资料,并查阅因特网国际奥委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美国反兴奋剂局(USADA)、澳大利亚体育运动反兴奋剂管理局(ASADA)、德国国家反兴奋剂机构(NADA)、法国反兴奋剂总署(AFLD)、日本反兴奋剂机构(JADA)、芬兰反兴奋剂总署(FINADA)网站的最新信息的基础上,选择这六个国家反兴奋剂机构设置和调整的实践为参照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调查访问法进行研究。
1  近年来国外反兴奋剂政策改革发展趋势
1.1  实施独立和统一的管理模式
    自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成立和2001年罗格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以来,“独立”和“统一”已成为国际反兴奋剂管理的改革主旋律。
    WADA的建立体现了国际奥委会提出的“一个独立的管理全球反兴奋剂事务的机构”的构想。实践证明,这一理念得到了各国政府以及各种国际体育组织的普遍认同。
    WADA在2003年哥本哈根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上推出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终于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对所有国家和所有运动项目执行统一的反兴奋剂规则的目标,因此实施统一管理也成为反兴奋剂斗争发展的大趋势之一。
1.2  反兴奋剂进入法制化和国际标准化时代
    2003年3月,由WADA领导召开的第二届世界反兴奋剂大会发表了《反对使用兴奋剂哥本哈根宣言》,并一致通过了作为全球反兴奋剂斗争基本纲领和法律准绳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05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大会正式通过了《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国际反兴奋剂管理的法制化趋向已初露端倪。WADA每年公布的国际标准《禁用清单》,以及《国际兴奋剂检查标准》、《国际实验室标准》和《国际治疗用药豁免标准》等一系列国际标准化反兴奋剂规则和系统的付诸实施,也已成为新的改革动向。
1.3  加大科技和经费投入,扩大检查规模,提升兴奋剂检查的威慑力
    1998年,IOC和欧盟出资300万美元,启动了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和生长激素(hGH)检测方法的研究计划。美国反兴奋剂局自2001以来,每年拨款200万美元用于新检测方法的研究。2004年雅典奥运会更是推出了一系列新研发的检测方法,不仅首次对生长激素(hGH)、新型合成类固醇 THG、基于血红蛋白的携氧制品(HBOCs)和经修饰的血红蛋白制剂进行了检测,还推出了尿检EPO的新方法。此外,雅典奥运会还配置了每台价值100 万美元的最新检测仪器,可以检测出5个多月前的用药痕迹。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共进行了1923例兴奋剂检查,在参赛运动员总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2000年悉尼奥运会(2359例)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2815例)兴奋剂检查总量分别增长了23%和19%。雅典奥运会兴奋剂检查经费提高至470万美元,比悉尼奥运会的361万美元增加了30%。 1998年,世界各国总共进行了105,250例兴奋剂检查,而2005年全球总共完成了183,337例兴奋剂检测,相比之下,七年来世界各国兴奋剂检查总数量增加了74.2%。1968年奥运会,能检测的禁用物质只占5%;但是到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6年都灵冬奥会,已分别能检测出95%和 99%的禁用物质,兴奋剂检查的威慑力大大提高。
2  国外反兴奋剂机构设置
    自1999年国际奥委会召开洛桑世界反兴奋剂大会,通过决议建立一个独立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监管全球反兴奋剂工作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体育强国,纷纷仿照这一模式积极变革,紧跟潮流,相继建立了本国的独立反兴奋剂机构,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计划实施,以适应国际体坛反兴奋剂斗争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
    在世纪之交成立独立反兴奋剂机构的改革浪潮中,加拿大、美国、德国、日本、芬兰、荷兰、法国等国行动迅速,纷纷建立了国家级反兴奋剂机构。
    除上述国家外,挪威、丹麦、卢森堡、立陶宛、印度尼西亚、新西兰、罗马尼亚、苏丹、苏里南、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乌干达等国也都相继建立了本国的国家反兴奋剂机构。
    美、澳、德、日、芬、法等国反兴奋剂机构一个共同点是在管理反兴奋剂事务方面具有代表国家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其优点是在制定反兴奋剂政策、计划和实施管理时可以不受其他权力部门的制约和干扰,便于进行高效率的统一管理。制定反兴奋剂政策和计划、组织实施兴奋剂检查、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检测结果管理和信息数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各国公认的共同工作职能。各国反兴奋剂机构都不同程度地直接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此外再加上服务收费、项目合作和机构自主经营的收入,以维持职能规定的反兴奋剂工作的正常运转。美国、澳大利亚和芬兰都是规模相当大的实体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分别为44人、55人和38人。德国和日本的反兴奋剂机构更近似于委员会式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应较少,一些具体工作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实行外聘外包。
3  我国反兴奋剂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目前由体育总局统一领导,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具体负责,该委员会挂靠在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综合处(国家机关),而反兴奋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司长兼任。另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事业单位)下设兴奋剂检查处和兴奋剂检测中心。这种协同管理、交叉负责、机构重叠、权力分散、人员经费分属不同单位的状况,不利于有效开展工作。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全职从事反兴奋剂管理工作的仅6~7人,其他人员均为临时聘用的志愿人员。作为一个有效的国家反兴奋剂机构,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测算,仅负责制定兴奋剂检查计划的人员就应按照每500例检查需要1人的比例来配备,否则,检查计划的质量及效益将受到严重影响。按此比例计算并参考我国年度兴奋剂检查应达到的规模(7000~8000例/年),仅负责制定和实施检查计划的人员就至少应达到14人,而我国目前只有1人。参考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芬兰等国国家反兴奋剂机构的主要职能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规模,国家反兴奋剂机构中还应包括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教育、科研、对外交流、政策法规、检测结果管理等部门和相应的专业人员。例如:为执行目前约7000例左右的年度兴奋剂检查计划,反兴奋剂委员会聘请了200多名志愿人员作为检查工作人员,由于检查工作具有公务及执法检查的特征,以及对整个反兴奋剂工作成效所起的重要作用,这类人员全部由志愿人员担任风险较大。总之,专职人员严重不足无法保证反兴奋剂工作的专业化,不仅影响我国国内反兴奋剂计划的实施,也无法承担举办2008年奥运会带来的呈几何级数增长的工作量,更无法保证高质量完成奥运会反兴奋剂检查工作。
4  结论与建议
    世纪之交,在以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成立和2001年罗格出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为标志的新一轮国际反兴奋剂改革浪潮中,出现了“独立”和“统一”的管理改革趋向。开展全球合作,建立专门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和统一的反兴奋剂法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制定有关《禁用物质与禁用方法清单》、检测指标和兴奋剂检查规则程序的一系列国际标准,推行法制化和国际标准化的统一管理模式,通过不断扩大兴奋剂检查规模遏制兴奋剂的泛滥,各国政府加大反兴奋剂经费投入,建立独立的国家级反兴奋剂机构,业已成为近年来国际反兴奋剂斗争的发展趋势。
    作为21世纪新崛起的体育强国和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国,尽管近年来我国的反兴奋剂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为了适应国际反兴奋剂发展形势的需要,尤其是面临未来奥运会的反兴奋剂重任,我国确有必要对现存的反兴奋剂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重组,顺应发展潮流和趋势,与国际体系接轨,由国家投资,尽早成立一个配备足够专职工作人员的国家级反兴奋剂专门机构。
    因此,特提出建议如下:建议我国政府和体育管理部门考虑大幅度增加反兴奋剂专项拨款,成立一个按照国际惯例组建的国家反兴奋剂机构,或称“国家反兴奋剂中心”(按国际惯例,英文名称为China Anti-Doping Agency),统一领导和规划我国的反兴奋工作。该机构具有政策研究与发布、制定全国反兴奋剂计划、组织实施兴奋剂检查、领导反兴奋剂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反兴奋剂信息传播和宣传教育、负责进行国际交流等全面的管理职能。经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测算,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应至少有正式编制40人左右。除配备数名主任级管理官员外,可下设4个职能部门。
    综上所述,成立国家反兴奋剂中心有利于避免机构重叠,强化统一管理,保证经费合理使用、提高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总之,可以大幅度提高反兴奋剂工作效率,集中人力物力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升我国反兴奋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顺利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反兴奋剂任务做好全面准备。
    作者:郑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白玲、赵健、袁虹、侯海波、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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