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我国竞技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摘   要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闭幕,对于北京奥运会精彩而富有创意的开幕式、闭幕式和赛事组织能力赞叹不已,而面对东道主中国以51枚金牌荣登榜首是否代表中国已踏入竞技体育强国的行列,国内外不同机构却都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中国已经成为体育强国;而有的认为中国竞技体育靠的是“举国体制”,没有群众基础作保障,如果不是这种全年集训的国家队的体育制度,中国的竞技体育将是非常脆弱的;有的认为中国人是纯粹为了追求金牌而去比赛。中国的体育一直在花着纳税人的钱;面对各种各样的评论,怎样的评价才是客观的呢?我们将拿什么来评价?如何评价?谁来评价?无疑这对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竞技体育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 我国竞技体育评价的现状

纵观国内竞技赛场内外的竞技异化现象的不断出现,我们不难发现,当前竞技体育的唯金牌论英雄的评价观严重影响了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具体表现为:

1.1竞技体育评价主体不清。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实行的“统包统配”体制给市场经济的介入制造了不小的障碍。在这样的体制制约下,对竞技体育评价的主体和客体就合为一体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绩效完全由自我评价,使竞技体育评价的价值诉求和标准与社会主体发生误差。

1.2评价标准单一。竞技体育争金夺银,这符合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金牌的设置只是鼓励运动员参赛竞赛的一种手段,它不是竞技体育的本质和目的。金牌数量成为考核一个运动员、教练员的重要指标,也是考核一个地方体育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这种评价标准是以体现政府意志、实现政治功能、短时间内实现运动技术水平提高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表现出较强的政治利益驱动性、高度集权式管理、社会化程度低等一系列特点。从根本上来看有悖体育精神,也不符合竞技体育发展的本质规律。

1.3评价缺少权威机构。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代替竞技体育评价权威机构,是我们现有体制下竞技体育评价工作的一大特点。这种竞技体育评价机构纳竞技体育评价主客体为一体,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竞技体育权威机构的内在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权威机构的评价活动应该是一种间接的社会评价。这一权威机构与评价主体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是竞技体育评价主体,代理人是权威机构,竞技体育主体委托权威机构代理对竞技体育客体进行评价。按照这一要求,我们现在基本上还没有建立和设置出这样的权威机构,对竞技体育评价的信息,缺少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

1.4缺少评价监督制度。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身份担当的评价机构,去评价主客体于一身的竞技体育活动,不仅缺少权威机构这一层次,而且也缺少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这种缺少制约监督的权威机构的评价是一种部门内部的自我评价,即使行政主管部门与运动专项中心间的评价也是一种内部的相互评价,以这种自我评价方式代替社会评价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即使建立回避制度,加大对虚假评价的惩罚力度,也难以避免虚假评价的风险。

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以社会评价学作基础,对我国竞技体育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与探讨,试图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推动我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和谐发展。

2 竞技体育工作评价的概念

2.1竞技体育的概念及功能

竞技体育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的发展不断促进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的发展交织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之中不断影响社会的发展。竞技体育具有本体功能(作用于个体) 和社会功能(作用于群体和会) 。本体功能又称为自然功能主要有健身功能、娱乐功能、教育功能社会功能主要有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

2.2竞技体育工作的核心竞争力

对竞技体育的评价实质就是对竞技体育事业核心竞争力的评价。因此,我们必须了解竞技体育事业核心竞争力搞清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根据对核心竞争力概念的剖析我们认为竞技体育事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在竞技体育的运行系统中作为竞技主体的运动员和教练员通过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机的协调和配合在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和竞技体育管理这四个竞技体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中获得最大竞技效益所独具的、持续的、整体的竞技能力。

2.2.1竞技体育事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

竞技体育事业核心竞争力源于竞技体育之间的竞争竞技体育事业的团体或组织要想在某些竞技项目上保持长期稳定(即可持续性) 竞争优势保持处于一流的水平因此竞技体育的核心竞争力要素应该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

2.2.2一流的竞技主体

竞技体育事业的竞技主体包括运动员和教练员两个部分。运动员是竞技体育事业竞争中最主要的因素是竞技场上参与竞争的执行者竞赛成绩虽然不是竞技体育评价的唯一标准,但它是重要评价指标之一,是竞技体育水平的外在表现。因此,一流的竞技主体是竞技体育事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之一。

2.2.3 先进的科研水平

当前的国际竞技场上的竞争已经将各项目水平发挥到了极致许多国家的高水平竞技选手为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已越来越依赖于国家体育科技的进步与实力。其实在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科技成果不断被应用到竞技体育中从而有力促进现代运动训练水平提高这已被一系列事实所证实例如我国乒乓球运动长盛不衰的秘诀主要就在于重视体育科研和技术创新。训练科研水平的提升,运动技术和战术的不断创新已经成为竞赛制胜的法宝。另外,新的运动器械的使用为竞技成绩的提升提供了物质基础。先进的科研水平将是改写竞技成绩的必要手段。

2.2.4 广泛而厚实的竞技基础

无论怎样,竞技体育终要通过人来完成的,因此,厚实的竞技基础是为竞技提供体育人才的源泉。厚实的竞技基础应该表现在竞技体育人才在区域分布上的广泛性和竞技后备人才素质的优良。我国地大物博地区气候差异性较大各地区民族文化差异较大,身体形态结构也有所不同,尤其是南北方人的形体特征和所从事的运动项目差异比较大。因此,竞技体育人才在区域分布上的广泛性这也正满足了对不同项目运动员选材的需要。而竞技后备人才素质的优良是确保训练水平和运动员潜能的重要保障。

3 评价指标构建的原则

竞技体育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为各过程中充分注意到贯彻指标设置的原则

3.1科学性原则

课题对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建立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体育界专家的筛选后确立的。指标的科学性是任何指标体系确立的首要原则本研究在制定和筛选评价指标时不但课题组全体成员都按照科学性原则进行同时在问卷上要求参加筛选的专家也遵循此原则进行要求被选入的指标概念明确,具有较强的科学内涵并且能够度量和反映我国竞技体育这一复合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现状和发展。

3.2针对性原则

指标的选用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直接指向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直接指向影响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

3.3系统性原则

竞技体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它有许多个子系统构成,因此,对于一个系统的评价,其评价指标也应该是具有系统性的。竞技体育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有机整体,必须能较全面地反映和测量我国不同地区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特征本研究制定的指标体系将从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等4方面系统地,科学地反映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状况。

3.4可操作性原则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既应该考虑它的高度综合性和复杂性又应该考虑操作性因为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之目的是提供一个评价工具对可持续发展的现状作出准确的评价并对未来作出相对精确的预测。本研究在筛选指标过程中尽最大努力使指标具有较强的可测性和可比性容易量化。考虑到未来实际调查中应用和测量的方便筛选时尽量使用那些容易通过政府机关、科研单位和技术部门直接获得或者容易通过文献研究、统计资料分析、抽样调查以及典型调查中获得的指标不容易量化和统计的指标尽量少用或暂时不用。

4竞技体育工作评价的模式

为了实现竞技体育的事业目标这就要求对竞技体育的资源系统进行合理配置以保证体育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使竞技体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竞技体育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国家和社会予以投资投资就要追求效益其效益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运动成绩等而投资和效益要靠良好的机制来得以实现的。因此,竞技体育的社会评价选取“资源配置—机制—效益”的模式应该能够较好地发挥社会评价的作用。

5竞技体育工作的评价指标及其权重

竞技体育评价指标应该是一个综合的、配置科学的指标体系。它应该包括竞技体育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运动成绩、科研产品;以及运行过程中的产业化水平、管理机制、法规制度建设等,是一个关于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经济资源、场地设备、科技信息等资源合理配置的科学体系(见图1)。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即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发展竞技体育运动产业,丰富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健身教育等多方面的评价,替代“唯运动成绩”或单一金牌数量的评价,从而明确从体制改革入手,调整项目结构和运动队伍结构,以科教兴体作为竞技体育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6竞技体育评价的实施

6.1评价的主体和客体要截然分开。

评价主客体的和二为一,从评价学的角度分析是不科学的,也不会客观,因此评价主体与客体的分开是评价客观科学的保证。

6.2 建立一个竞技体育评价权威机构作为评价活动的主体。竞技体育评价的现实形式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直接式的竞技体育评价就是直接将全体社会成员的评价进行某种方式的集结,其最典型的方式就是全民公投。间接方式的竞技体育评价是指由立法机构、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等一系列机构来代表社会进行评价。这些机构的评价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所以称这些机构为权威机构。竞技体育评价权威机构应该建立在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协会组织之间,属于一个中介机构组织。这一权威机构与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是一种委托关系,行政主管部门把对竞技体育的评价工作完全委托给它。这一权威机构按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竞技体育评价标准和内容,对竞技体育人力、物力、才力以及设施利用的情况进行评价。

6.3 建立评价的监督机制。

在竞技体育的实践中,应该有个制约监督裁判机构,地位与行政管理部门、协会、仲裁机构平起平坐,以控制权力滥用,保证竞赛公平,秩序良好。对权威机构的评价我们不能盲目的相信,怀疑和防范是必要的。对权威机构没有监督和防范,权威者就可以为所欲为,往往会导致道德沦丧和对法律的漠视,权威者就可以假社会的名义按照自己的意愿对竞技体育现象进行评价,使权威机构评价失去社会公正性。因此需要对权威机构的评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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