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目标下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1060SS07017]

 

 

 

和谐社会目标下


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


 

 

 

 

 

项 目 负 责 人:   章  莺

 

   负责人所在单位:绍兴文理学院体育学院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和谐社会目标下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


 

章莺1杨国敏1,金一平1,孙季成1,陈洁敏1柴红年1傅振磊1岳文雨1


(1.
绍兴文理学院体育学院)


   

 

浙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浙江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劳动条件的改善以及闲暇时间的增多,使得农民的体育健身娱乐需求日益迫切。大量有关浙江农村体育的研究表明,浙江农民强身健体的意识普遍增强,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也有一定基础,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希望通过参加各类体育活动来提高自己的健康素质,改善生活质量,而且他们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进行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

与蓬勃发展的浙江农村经济、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各类体育需求不相协调的是,当前浙江农村体育与城市比较起来差距较大,特别是各类体育服务严重不足,农民进行体育健身缺乏必要的指导和组织管理等。因此,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使农村积极、主动适应和谐社会的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新农村建设相配套的、面向广大农民的、具有农村特色、能满足不同人群体育健身需求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通过研究也可以为我国探索出一条科学、合理、高效的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迪。

本课题以浙江省部分地区乡镇、行政村、农民为研究对象,对农民享有的基本体育服务及乡镇、行政村为农民提供基本体育服务状况进行研究。

根据研究目的及研究内容的需要,设计出能体现浙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内容的调查问卷,并进行了信度和效度检验。问卷调查内容为:农民空闲时间活动调查、制约农村体育健身服务的因素、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农民参与体育锻炼的调查,农民对体育健身服务需求的内容,农民喜欢的体育项目等。

采用分层分级随机抽样与简单直接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向绍兴诸暨、新昌、嵊州、上虞、绍兴县,杭州萧山、淳安、余杭、临安,台州玉环,金华金东、东阳、义乌,衢州常山、开化,台州温岭、临海,温州平阳、乐清、瑞安、苍南,宁波余姚、慈溪、奉化,嘉兴海盐、嘉善,湖州德清等地区的部分乡镇、行政村和18岁以上的农民(不包括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在校学生。对农民的调查采取入户调查,一户随机调查一人)3个层面共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回收1058份,回收率为96.2%;有效问卷979(其中,乡镇卷116份,行政村卷245份,农民卷618份。),有效率为92.5%。对浙江省各地区体育行政部门领导及高校体育院系的体育人文社会学专家、学者就浙江农村体育组织管理、场地设施、体育指导和宣传状况、建立浙江农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措施、建立浙江农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内容、制约浙江农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建立的因素等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对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现状调查结果表明: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于体育促进健康及增加社会交往等的价值和功能已基本认识到,大多对体育健身知识有迫切的需求。但浙江农民体育消费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与现有经济收入水平不符,其体育消费观念有待于提高,需积极引导。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目前开展较差,能够经常进行体育健身活动的农民比例较低,以自发性及个人活动为主,组织化程度低。

对浙江农村体育服务现状调查结果表明:

目前在浙江农村,“全民健身计划”及“农民健身工程”的宣传力度工作还远远不够,较为薄弱。农民获得体育健身知识的途径较为单一,农村各级政府缺乏有效的宣传手段。浙江农村体育设施及经费投入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体育健身需求,体育经费的严重不足大大制约了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浙江农民体育健身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民广泛参与有组织的体育竞赛与活动偏少,多以农民个人或自发组织的形式进行,指导力量薄弱,场地条件较差。农民对目前农村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满意程度低,表明当前浙江农村行政机构对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指导还较为缺乏。没有体育健身领导机构、没有分管体育工作干部及农民体育组织的村乡镇占相当高的比例,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需要,使乡镇和行政村机构在农村实现“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农民健身工程”的目标中,难以承担领导与组织管理的重任。当前浙江农民迫切需要体育健身和健康知识的培训和指导,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浙江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极少,体育活动有效的组织和管理还不够,体育锻炼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帮助,体育指导员队伍和农村健身服务体系网络尚未建立健全,许多农村社区的体育活动的开展完全处在一个自发的形式,很难对农民进行实质上的体育健身指导。多数农民迫切希望了解自身的体质状况,但农村各级机构所能提供的体质测试服务十分有限,甚至根本没有。无论是农民还是村乡镇领导都迫切希望增加农村体育服务,而当前浙江农村的体育服务难以满足广大农民及村乡镇各级机构的需要。

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构建的基本目标应当是能够“保障广大农民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来建设一个更高水平的、更全面地、惠及浙江农村全体农民的体育健身服务体系。

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的供给主体则应为:农民的自我供给、农村私人部门供给、农村非营利组织供给和农村公共部门供给。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的供给主体应具有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两种基本形式。公共服务是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主要面向社会公共需求,保障全体农民享有基本的体育健身服务。市场服务是根据农民个性化的体育健身需求而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消费性服务。由于农民家庭经济收入、受教育程度、个人喜好和观念等的不同,农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必然是多样化的,因而满足农民体育健身需求的体育健身服务也会呈现出相应的动态变化趋势。

建立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制约因素包括:经济发展及经费投入、农村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农村文化因素、政策与法规因素、政府体育行为因素、农村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因素及专业人才匮乏因素。

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由农民体育健身设施(经费)服务、农民体育健身组织管理服务、农民体育健身指导服务、农民体育健身信息服务、农民体育健身服务效果评价五个方面组成。各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的统一整体,它们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共同影响着农民体育健身的发展。建立科学的、完整的、系统的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有利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广大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实现农村体育资源的优化,有利于加强对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管理,促进农村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农民体育健身设施(经费)服务包含农民健身的场地设施和经费投入等,就是要通过政策的积极引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建设和提供能够较好满足广大农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多样性、多层面、多元结构的场地设施和多渠道的经费支持等物质条件,使农民通过体育锻炼强身健体的愿望得以实现。健身设施按体制和经济形态可分为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营利性体育设施、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对发展农村体育起到基础性作用,是前提条件。非公益性体育场地不以营利为目的,随着富裕起来的农民体育健身意识的提高,由农民群众自发自觉地筹资购置和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将逐渐增多。

农民体育健身组织管理服务包含政府的行政管理、群体社团管理、基层健身网点等,就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并依托新型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责任。就是要大力推进农村体育的社会化,建立健全农村体育社会化的组织管理体系,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办体育,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使农村体育的发展方式由行政型转为社会型。浙江农民体育健身组织管理服务应包括农民体育健身组织建设、行政管理型体育健身组织建设、公益型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农民体育健身指导服务包含科学的健身方法的研究与推广、社会指导员培养与服务、农村健身理论研究等,就是要建立与农村体育健身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有效发挥他们在开展农村体育服务中的组织、指导、宣传作用。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支持作用,积极研发和大力推广科学有效的健身方法,不断提高农民健身的科学含量,建立和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民体育健身科学理论体系。具体包括体育场所体育健身指导、非体育场所体育健身指导。

农民体育健身信息服务应包括信息咨询服务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就是要为广大农民提供丰富、快捷的体育健身信息及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对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中的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具体包括平面媒体信息供给服务、电视网络媒体信息供给服务。

农民体育健身服务效果评价包括农民体质监测、农民体质评价、农民体育锻炼标准、农民体育健身服务工作评价等。实施农民体质测定制度和国家农民体育锻炼标准制度,掌握和动态观察分析农民体质变化的规律,有效改善和增强国民体质。建立有效的工作评估和先进表彰制度,把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入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中,以此为杠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发展活力和后劲。

对建立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议

应重视农村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建立与新农村体育服务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体育健身站(点)建设;加强农村体育健身科学研究,注重农村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农村基层体育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持续开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共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理应纳入到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真正纳入浙江城乡体育一体化和浙江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之中,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顺利构建和良性运行也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体系和社会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浙江农民体育健身服务体系的服务与改造双重功能,实现浙江农村体育的长效、健康发展;加大对浙江农村各中、小学校体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学校的体育资源优势的社会开放率和利用率。

 

 

关键词:和谐社会 浙江农民 体育健身 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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