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研究

1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组织管理现状
1.1  俱乐部依托单位的类型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创建伊始的思路,主要依托单位为学校、体校(含业余体校)、体育场馆、单项体育协会、社区等。从广东省的实际情况来看,体校类31 个、学校类30个、体育场馆类18个、社区类3个。从隶属的单位来看,49个隶属于体育部门、30个隶属于教育部门、3个隶属于基层政府。可见,从属于体育局系统的占了大多数,其次是教育系统,此种布局也是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特点及客观现实相适应的。    
1.2  组织机构
    组织是管理的重要职能,也是实现管理目标的有力保障。从检查评估和调查的情况来看,各创建单位普遍成立了俱乐部领导小组,实行了董事会或者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由依托单位的主要领导兼任俱乐部的董事长或理事长。董事会或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大多由本单位的涉及到场地、财务、有偿服务等部门的负责人构成。少部分的董事会或理事会邀请了当地的领导担任了名誉理事长或董事长,企业家担任理事,解决了俱乐部在活动开展和资金运作方面的问题。在机构设置上,基本上以1室4部为主,即办公室、宣传部、场地部、培训部和财务部。    
1.3  规章制度的建设
    为了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地发展,从国家体育总局到各省、市的体育局,都通过建章立制、检查评估等方式加大了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力度。如天津市推行的《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的重视。制度是俱乐部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有效保障,只有通过建章立制,才能使俱乐部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从广东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俱乐部能够围绕俱乐部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俱乐部章程》《俱乐部管理办法》《俱乐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俱乐部奖惩办法》《俱乐部会员入会及收费办法》等管理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俱乐部的良性运行。    
1.4  有关注册制度
    如何完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体系,尚处于摸索之中,初始阶段主要采取的是和有关部门的会商制度,以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自2003年开始,各创建俱乐部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开始到民政部门注册,个别俱乐部还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已有 98.8%的俱乐部在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了注册,取得了俱乐部的合法地位。    
1.5  会员制度
    会员是俱乐部的支撑,建立会员制度也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100%的俱乐部都认为自身的俱乐部实行了会员制度。俱乐部的会员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个人会员,二是集体会员。但在检查评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较少,很多学校是把在校学生作为了会员,还有的俱乐部是把来参加过培训学习的学生,不论今后他(她)是否还继续参加培训,就成了自然的会员。也有部分俱乐部能够较好地履行俱乐部的会员制度,并制定了会员章程和入会须知、入会办法,并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取一定的会员费(20元~60元/年),并附送俱乐部的广告衫和入会享有的在该俱乐部参加培训和参加活动的优惠和优先待遇。但是,此种做法目前还不够普遍。    
1.6  经费管理制度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前期运作经费是由中国体育彩票资助的,国家、省、市,分别以4∶4∶2的比例投入,两年共资助经费20万元。此笔款项属于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体育器材、组织各种体育活动、俱乐部的宣传、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务补贴、场地器材的维修等。在实践中,一些俱乐部能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使用好经费。为此,设立了专门的账户,并能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使用经费。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用在了购买体育器材、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俱乐部的宣传和场地器材的维修,用在教练员课酬和管理人员的补贴较少。但是在检查评估过程中,通过对账本的检查、审核,也发现一些俱乐部在经费使用上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主要是用在规定范围以外的领域(如学校运动会等)和劳务开支的额度过大等。    
1.7  俱乐部的教练员来源
    由于目前的俱乐部大多(74.3%)依托于学校和体校,所以,俱乐部的教练几乎都来自于本单位的体育教师或教练,他们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培训和活动。只是个别项目,如武术、棋类、体育舞蹈等会聘请来自社会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于俱乐部带有一定的经营性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为了赢得市场,教学质量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    
1.8  俱乐部的主要经费来源
    俱乐部的经费是俱乐部生存发展的有效保证。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多数的俱乐部主要还是依赖体育彩票公益金,接受社会赞助、竞赛活动的开展及场馆开放的收入的比例还比较少,没能拓宽俱乐部资金来源的渠道。这也说明俱乐部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缺乏一定的市场经济意识。
2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运行现状
2.1  俱乐部的宣传活动
    以国家行为来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我国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过程中,为进一步给青少年课外活动创设更多的活动空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体育组织形式。这一新生事物要融入社会,必须得到人们的认可。这就需要各俱乐部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宣传,以打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这一品牌。为此,大多俱乐部都设立了宣传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俱乐部宣传工作的力度。首先,在俱乐部挂牌仪式上,邀请当地的党政领导、企业家、周边学校的领导和记者参加,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的宣传报到,扩大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社会上尤其在青少年心中的影响。其次,是制作大型的广告牌、宣传栏及广告衫。一些俱乐部在依托单位的临街比较明显的地方树立了广告牌,展示俱乐部的名称;有的学校打出了国家字样,如ⅹⅹ单位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同样,也是在比较显耀的位置上制作了宣传栏。宣传栏的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章程(含有俱乐部的宗旨和性质)、会员入会须知、培训的项目与时间、收费标准、主要教练员介绍等。这不但使家长和青少年知道该单位有这么一个机构存在,同时通过宣传栏也使他们进一步加深了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了解。标志牌的树立,也成了依托单位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俱乐部创建初期,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了广告衫;俱乐部除了印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字样,同时还印有中国体育彩票的标志。这不但宣传了俱乐部,同时也使人们认识到俱乐部是在体育彩票支持下进行的公益事业。第三,是通过大众媒介进行宣传。一些俱乐部在平时的培训,尤其是假期的培训当中,利用报纸、电视等进行宣传。有的俱乐部还制作了网页,在网上公布俱乐部的信息。第四,是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大型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吸引广大青少年对体育的参与。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俱乐部的宣传推广手段处于前三位的是借助比赛活动、广播电视和报纸期刊。    
2.2  俱乐部开展的主要服务项目
    大多数俱乐部自创建之日起,都能自觉地投入到俱乐部的实际工作中去。结合青少年的实际需要,确定俱乐部所开展的服务项目。目前所开展的服务项目主要有:运动技术指导、组织各种体育比赛、冬(夏)令营、体育考试辅导,个别俱乐部还开设了健康咨询和体质检测服务内容。俱乐部所开展的技术指导类的体育项目主要是青少年所喜爱的、易于开展的项目。除了单项体育协会外,大多俱乐部所开展的培训项目都是综合性的。开展比较多的项目有:游泳、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足球、武术、跆拳道、棋类、体育舞蹈等。有的依托在中、小学的俱乐部结合传统项目,给青少年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力的条件。    
2.3  俱乐部培训和竞赛活动的开展
2.3.1  培训
    青少年的体育技术培训是目前各俱乐部的主要运作方式。俱乐部利用平时的空闲时间、周末和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也有的俱乐部突出自己的专长,创建拳头项目,进行长期的培训,给青少年的进一步发展搭造了良好的平台。不但培养了人才,同时还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吸引很多青少年前来就读。
2.3.2  竞赛交流
    竞赛活动是扩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影响的有效途径,对俱乐部的发展起着一定的杠杆和推动作用。竞赛活动的开展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俱乐部内部的比赛活动,俱乐部之间的邀请赛,一个地区的俱乐部的比赛等。但这样的比赛是有限定的,也就是要在会员之间进行。竞赛的项目大多都是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如“三人篮球赛”“五人或七人制的足球赛”“武术大奖赛”等。也有的是综合性和趣闻性的,如颠球、投篮、跳绳等综合性的趣闻运动会。通过竞赛活动大大激发了青少年的体育热情,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还培养了青少年团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加强了青少年的公平、公正的纪律意识。
2.3.3  冬、夏令营
    冬、夏令营也是俱乐部运作的方式之一。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展冬、夏令营活动的学校还不是很多,比较典型的是杭州的陈经纶体校俱乐部和广东省肇庆市体育中心俱乐部。主要做法是利用学生的寒、暑假期间,有些家长由于工作的关系,无暇顾及自己子女的生活与学习这一客观实际,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内容的情况下,以体育为主线,同时兼顾学生的文化课学习及书法、绘画、民乐等其他爱好所进行的综合性的组织活动。如杭州的陈经纶体校,在发挥其体育特色的前提下,聘请了杭州市名校的名教师担任学生的文化课教学,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3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1  对俱乐部的认识不清,观念模糊
    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实施方案中,已明确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公益性的性质和促进青少年广泛的体育参与,丰富其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其健康水平的宗旨。各省也通过实施方案制定与实施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以明确俱乐部创办的意义和运作方式。但是,在调查和检查评估过程中,我们也看到很多俱乐部的负责人,甚至是依托单位的领导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性质、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工作没有到位。个别的依托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近两年,但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形同虚设。第二,个别依托在学校的俱乐部把俱乐部的工作和传统项目学校和课外体育活动等同起来,把参加传统项目训练的学生、学校代表队自然地算作会员,把本校的课外体育活动算作会员的活动,把学校运动会算作竞赛活动,失去了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意义。第三,个别依托在体校的俱乐部把业余训练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混淆在一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不排除在青少年广泛的体育参与过程中,给青少年创造进一步提高的机遇与条件,但这不等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业余训练的翻版。此种做法大大提高了俱乐部的门槛,很多青少年被拒之门外,偏离了俱乐部创建的宗旨。第四,俱乐部的名称使用不够规范。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俱乐部直接打出市级俱乐部的名称。如依托在深圳市体校的俱乐部称为“深圳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在西丽社区的又称之为“超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的学校也打出“某某学校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此种多样化的形式在称谓上出现了层次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有待进一步规范。
    对策:(1)各省根据实际情况或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并在文件中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性质、申报条件、组织管理、程序与要求、考核与评估、奖励与惩罚等。可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出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简报,宣传俱乐部的意义和性质,交流俱乐部的工作经验,通报俱乐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实践中要处理好俱乐部和业余训练的关系,注重面的普及和促进青少年对体育的参与,处理好学校体育、业余训练和俱乐部工作之间的关系。(2)国家体育总局或各省体育局根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基本性质和要求确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省、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以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地发展。(3)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名称,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使各俱乐部明确俱乐部名称的使用。俱乐部名称的使用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首先体现依托单位的名称,然后是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如“深圳市体校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另外一种称谓是考虑到今后的俱乐部的市场化特点去掉国家二字,直接称之为某某单位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如“深圳市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3.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不明
    按照民政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精神,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但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用来发展企业。但是,有的俱乐部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了收费过高,过分强调经济效益的现象。如某俱乐部的乒乓球培训,每期10次课,每次课1小时~1.5小时,收费标准是400元~600元不等。收费较高,使很多家长望而生畏。事实上,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中国体育彩票捐助的10万/年经费已经包含了教练员补贴等费用,目的就是降低门槛来吸引广大青少年对体育的参与,提高青少年的体育兴趣,占领青少年的业余文化阵地。如果门槛太高,就会把青少年隔离在俱乐部的大门之外。
    对策:(1)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俱乐部要抓紧注册,以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运作合法化。同时,认真学习和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做到有章必循。(2)各省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实际,在创建的初期,要分类明确会员的入会费和一些项目培训的收费标准。加强与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以明确有关的收费标准。(3)认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实现多元化资金的筹集方式。俱乐部在运作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在市场经济前提下的运作形式,也就是说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要树立产业意识。  
3.3  俱乐部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化
    管理就是效益,如何有效地加强对俱乐部的管理就成了俱乐部工作的重要一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新生事物,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系统的功效,必须加强管理。(1)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俱乐部无论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都有待进一步改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指示精神,综合性的俱乐部会员人数要达到1 000人,单项的俱乐部也要达到300人。但是,在检查评估中,我们发现一些俱乐部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即使实行了,加上轮回培训的青少年人数也达不到规定标准。(2)无论是问卷调查还是评估结果的反映,都可看到有些俱乐部的依托单位存在着场地器材不足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俱乐部的创建过分依赖当地的书面申报,对实际情况没有认真核实,监管不利。(3)个别依托单位是按照指令性计划下达的,缺乏统筹规划,导致了布局不合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俱乐部不但要满足本单位青少年的体育需求,还要吸引周边地区广大青少年的体育参与,起到一定的辐射作用。但是,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俱乐部过于集中,在一个区域方圆不到5公里的范围就有6个俱乐部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不利于俱乐部的生存,另外一个方面,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就近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减弱了俱乐部的辐射力。(4)法规制度不完善。自俱乐部创建以来,一些省份除了围绕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确定了实施方案,并没有出台相关的犯规文件去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条例》也只是部分省、市才有。一些已创建的俱乐部没有实质上的运作,或者是蜻蜓点水式的开展工作,均与法规制度不完善有着一定的关联。(5)俱乐部内部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个别俱乐部的组织机构形同虚设,虽然从文字材料上看,该创建单位有着相对比较规范的组织机构,但实际上却没有到位。没有人或者指派一两个人抓一抓培训就算完成任务,俱乐部的宗旨难以有效贯彻;经费使用不当,没有按照规定把俱乐部的经费使用在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之中,而是挪作他用;个别俱乐部没有针对俱乐部的发展建章立制,资料没有存档或者不够规范。俱乐部的发展缺乏计划性,致使俱乐部的工作不能有序进行。
    对策:(1)体育行政部门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俱乐部会员制的基本要求,对和要求相差甚远的俱乐部,暂停拨经费,限期整改。(2)加强各地的申报创建俱乐部的审查工作,对场地设施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批,做到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同时要求各市在申请创建俱乐部时,要考虑合理的布局,使各区、县相对比较均衡。(3)加快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各省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尽快出台俱乐部的管理条例(办法)及其相关的措施,使俱乐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4)进一步完善俱乐部的内部管理,做好立章建制的工作。要建立实际意义上的俱乐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积极采取措施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得到有力保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章程、会员入会简章、俱乐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培训和收费标准及场地开放时间等。    
3.4  俱乐部的运作方式和经费来源单一
    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过程中,尽管有些单位采取了一些措施去筹措经费和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但是大多数俱乐部还是用计划经济的模式管理和经营。运作方式多以培训为主,而且仅限在寒、暑假。俱乐部的运作经费多依赖体育彩票的扶持基金,工作缺乏主动性,思路不广、方向不明、行为不果。如果照此下去,两年的扶持结束以后,俱乐部的工作也将告终。
    对策: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满足青少年多元化的体育需求。广开思路,多方位筹措资金。(1)继续抓好俱乐部的培训工作,并做到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实际情况来看,俱乐部的运作方式还是以培训为主,所以这项工作要常抓不懈。值得注意的是要制定好培训计划和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审批。不要抬高门槛,进行合理的收费,以促进青少年的广泛参与。培训工作也不能仅局限于周末和寒、暑假,日常的课余时间也要充分利用,尤其是长训班要坚持此原则,以保证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2)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冬、夏令营。在长假期间,尤其是寒、暑假,有些家长由于工作的关系,无暇顾及到小孩,又担心小孩去网吧上网获取负面的信息或与社会上不良青少年接触,家长希望有一定的组织能够监督小孩的学习,能够提高小孩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所以,在假期组织以体育为主题的冬、夏令营或体育旅游,有着广阔的空间。营地一般采取的都是封闭式的,内容可以丰富多彩。如体育技能传授、身体素质练习、野外生存、减肥、体育参观、文化课补习、声乐指导、绘画练习等。(3)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交流活动,通过组织活动和竞赛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开展。一方面,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俱乐部之间的交流,俱乐部之间也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友谊赛、对抗赛等,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另一方面,俱乐部自身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竞赛的杠杆作用(如3人篮球赛、5人足球赛等),吸引青少年对俱乐部的参与,扩大俱乐部的社会影响。同时,以冠名、企业家参与颁奖等形式为俱乐部积累发展资金。(4)将热心于体育事业的企业家吸纳到俱乐部的董事会中来,以双赢的形式争取社会的捐助。    
3.5  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还有待进一步理顺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运作带有一定的经营性质,势必要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初期,和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基本上采取的是会商制度,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了民办非企业的注册制度,从而也明确了俱乐部的合法地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各创建俱乐部也相继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注册。但接下来又涉及到会员费和有关培训费的收费标准问题,即使在《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前也没有此项收费许可的规定,导致了工作上的随意性。有的市物价部门,由于找不到相关的依据,干脆就不同意,或者是模棱两可地答复;有的地区在没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只好凭感情办事。
    对策: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国家出台有关的收费政策与标准是不现实的。各省体育行政部门协调当地的物价部门,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可分类确定收费标准,以免俱乐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4  发展思路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个新生事物,面临着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但关键的问题还是要建立完善的、良好的运行机制,克服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创建与发展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以保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持续、稳定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运行机制,主要是指确保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的各种组织、制度、政策及法规等的集合。    
4.1  组织领导机制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完善与加强各级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领导,加大行政监管的力度。各创建俱乐部要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完善董事会制度,并成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竞赛、场地、宣传、财务管理等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实行责、权、利对等原则。
4.2  行政监管机制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是一项民心工程,如何使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其主要的一个措施就是加强行政监督的力度。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随时跟进与了解各创建俱乐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行之有效地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条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评估制度等。    
4.3  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必要的、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工作运行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会员的发展为基点,本着边建立、边完善的工作思路,逐步摸索其内在的规律。各俱乐部结合自身的特点,要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以各类体育项目的培训为支撑、以活动和竞赛为杠杆开展俱乐部的工作。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章程、入会须知(简章)、工作人员奖惩办法、工作总结与计划等。在工作中要有效把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的宗旨,以激发青少年的体育兴趣,提高体育文化素养,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主要目的,体现以人为本。    
4.4  投入保障机制
    投入保障机制是一个包括国家、社会、个人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各省、市体育行政部门及创建单位要树立好市场经济的观念,在国家前期投入的基础上,要通过多种方式为俱乐部的发展积累资金。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会员费、培训费、俱乐部董事会接受社会与个人的捐助、活动与比赛的赞助、比赛的冠名权等。    
4.5  奖惩激励机制
    奖惩激励机制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创建单位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工作中要把创建俱乐部的工作目标和实际业绩同奖惩相联系。宏观上,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奖惩制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条例,对创建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每年评选一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得力的创建单位要限期整改,该撤销的要撤销,并追回所拨款项。    
4.6  区域协调机制
    国家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旨在促进青少年广泛的体育参与。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过程中要抓好俱乐部的布局,解决好俱乐部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区与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农村有所倾斜,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    
4.7  组织协调机制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从俱乐部的整体(系统)与部分(要素)、部分与部分,俱乐部整体与俱乐部环境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综合地、精确地考察俱乐部的发展问题。在实践中,外部主要理顺好俱乐部与民政部门、物价部门、税务部门、教育部门的关系,使得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内部主要理顺俱乐部的活动与体育教学、课余训练、课外体育活动的关系。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创设的集健身、娱乐、教育、集会为一身的新生的体育组织形式。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前期启动经费由中国体育彩票资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注。如何使用好这笔经费,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可持续的发展,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在俱乐部的发展过程中要坚持“打好基础、强化管理、多方协作、稳步发展”的指导思想,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以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切实成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营。
    作者:韩会君(广州体育学院)
          车建平、张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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