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西藏山无陵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登山Ⅰ队攀登慕士塔格峰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9〕58号

西藏山无陵户外运动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9430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西藏山无陵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登山Ⅰ队201971日至25日攀登慕士塔格峰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新疆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西藏山无陵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登山Ⅰ队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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