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中国残奥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121号
中国残奥委员会:
本机关于2018年9月12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中国残奥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中国残奥射击队,持枪人数12人,共25支枪(气步枪8支、小口径步枪7支、气手枪4支、运动手枪3支、慢射手枪3支)、气枪子弹7000发、小口径子弹9500(安全装箱)于2018年9月30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比赛结束后,于2018年10月15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返回。
请中国残奥冬季两项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中国残奥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