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朝鲜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94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朝鲜射击队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朝鲜射击队分成两批入境,第一批于2018年8月29日从印尼乘飞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第二批于8月30日从朝鲜乘飞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全体成员于8月31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离境前往韩国。比赛结束后该队全体成员于9月12日由韩国乘机返回北京,当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并于9月14日乘坐飞机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离境。
届时该队将携带运动枪弹(安全装箱)入出境。持枪人12人,共16支枪,气枪弹10000发,口径弹3000发。
请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朝鲜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