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18〕77号
成都自由之巅户外运动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8年6月8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攀登贡嘎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成都自由之巅户外运动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攀登贡嘎山主峰。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请四川省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按照章程,协助成都自由之巅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贡嘎山登山队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