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18】53号
成都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18年4月16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攀登慕士塔格峰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成都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登山IV队于2018年7月6日至7月24日攀登慕士塔格峰。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请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新疆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新疆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成都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登山IV队人员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