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国家现代五项队携带运动枪支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12号
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
本机关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现代五项队携带运动枪支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现代五项队一行9人携带激光枪6支(无杀伤力、无子弹、安全装箱),于2018年4月5日从首都机场离境,并于2018年4月16日从首都机场入境。
请国家现代五项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现代五项队携带激光枪清单(名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