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18】10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持枪人数38人,共45支枪,气枪弹8600发,口径弹14500发(安全装箱),于2018年3月18日、3月19日、3月21日和3月23日分四批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离境,并于2018年3月27日、3月28日和3月30日分三批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