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冬季两项国家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3号
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1月19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冬季两项国家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冬季两项国家队,持枪人数2人,共2支枪、
子弹2000发(安全装箱)于2018年2月6日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境,并于2月24日由北京首都国际入境。
附件:冬季两项国家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