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举办第二届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气功•八段锦交流比赛的决定

体许可字〔2024〕30号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体育总局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举办第二届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气功•八段锦交流比赛的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你单位于2024年8月21日至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体育馆举办第二届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气功•八段锦交流比赛。

请你单位认真做好活动筹备、组织、安保、食品、卫生、医疗和接待等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国家体育总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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