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22〕7号
新疆凯途高山户外运动有限责任公司:
体育总局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组织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一期B组)的申请。
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你公司组织的慕士塔格峰登山队(一期B组)一行39人,于2022年6月18日至7月5日赴慕士塔格峰开展登山活动。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次登山活动,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同时,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详细制定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略)
体育总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