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9〕52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9年4月29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于5月23日至6月1日期间携带运动枪支57支,气枪弹20000发,运动口径子弹32000发,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入境。

请国家射击队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民航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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