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许可字〔2018〕110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8月8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于10月2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比赛结束后,于10月21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返回。
届时,该队将携带运动枪弹(安全装箱)出入境。 持枪人数6人,共7支枪,气枪弹5600发。
请国家射击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