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96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7月30日,收到你中心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分成八批,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8月30日、9月1日、9月2日、9月4日、9月5日、9月7日和9月9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比赛结束后队伍将分成六批,分别于2018年9月5日、9月7日、9月9日、9月11日、9月12日和9月15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返回。

届时该队将携带运动枪弹(安全装箱)出入境。持枪人数93人,共139支枪,气枪弹48000发,口径弹96000发。

请国家射击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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