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飞碟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880号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国家射击队,持枪人数16人,共17支枪,(安全装箱),分成两批,分别于7月7日和7月12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离境。比赛结束后分成两批,分别于7月15日和7月20日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发入境返回。

请国家射击队按照公安部、民航局、海关总署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飞碟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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