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现代五项队携带激光枪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6〕21号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现代五项队
携带激光枪出入境的决定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6年7月11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国家现代五项队参加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及圣保罗训练营需携带激光枪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略)。
附件:国家现代五项队携带激光枪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