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6〕35号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决定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16年11月7日,收到你中心提出的射击队赴伊朗参加亚洲气枪锦标赛携带运动枪弹出入境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略)。

附件:国家射击队携带运动枪弹清单(略)

国家体育总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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