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乌鲁木齐艾尚峰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攀登慕士塔格峰的决定

  体许可字[2017]46号

乌鲁木齐艾尚峰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7412日,收到你俱乐部提出的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的申请。

经审查,已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乌鲁木齐艾尚峰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B组于2017711日至31日攀登慕士塔格峰。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登山活动,注意安全。

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请中国登山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登山协会按照章程,协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乌鲁木齐艾尚峰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B人员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

2017425

 

附件:乌鲁木齐艾尚峰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B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1

徐炳森

2

张蕾

3

刘萍

4

孙长缨

5

唐锋

6

禹锐

7

郭峥志

8

张卫华

9

葛水琴

10

成朋飞

11

刘雨瞳

12

刘光东

13

袁伟

14

英刚

15

高承

16

郝倩楠

17

毛传龙

18

张锐锋

19

白庆彬

20

周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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