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关于准予成都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攀登慕士塔格峰活动(6月19日组)的决定

体许可字〔2022〕19

成都川藏登山运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体育总局于2022年5月26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组织慕士塔格峰登山活动(6月19日组)的申请。

      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你公司组织的慕士塔格峰登山队(6月19日组)一行25人,于2022年619日至7月6日赴慕士塔格峰开展登山活动。

      请严格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次登山活动,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同时,注意环境保护,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详细制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

 

 

 

体育总局            

2022年6月12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