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编制《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将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国家体育总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或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总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体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体育工作动态,信息查询,网上办事等,具体内容可查阅《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进行公开,网址:www.sport.gov.cn。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上查阅相关信息,也可到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总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表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上免费下载电子版本(网址:www.sport.gov.cn),也可通过受理申请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一)受理机构

  总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7182178
  传    真:010-8718209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    编:100763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总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也可在总局受理机构处领取。
  1、在线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在总局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
网上申请”在线提交申请受理机构。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到总局申请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4、总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情况。

  (三)申请处理


  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总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正。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格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格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PS格式)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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