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sport.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电子邮箱:xxgk@sport.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紧紧围绕体育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发挥积极作用。

(一)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2022年度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7216条,新设信息公开专栏8个。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斗者正青春”“强国复兴有我”等主题宣传报道,通过《中国体育报》等媒体开设党的二十专题专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政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人大建议办理结果17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5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宣传

做好法规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2022年6月24日,《体育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体育总局第一时间召开体育系统动员部署大会,传达《体育法》修订的主要精神、修改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广泛开展《体育法》宣传普及,撰写《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读新修订的体育法》等文件,并组织体育法学研究会专家学者分章节撰写系列解读文章,在人民日报、中国体育报等媒体刊发;组织编写《体育法》释义和学习辅导读本,做好法律解读工作。此外,在《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体规字〔2021〕11号)、《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等文件发布后及时公示政策解读文章,加强行风治理和赛事活动安全监管。

做好体育信息宣传和公开工作。持续运营总局头条、抖音、快手官方新媒体、中国奥委会微博、学习强国平台体育频道稿库;与中央主要媒体、社交媒体平台、运动员认证账号等相互联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体教融合工程工作,推动整合资源,推进做好赛事直转播工作;持续依托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打造体教融合宣传平台。

(三)加强赛事活动信息公开

做好北京冬奥会赛事信息公开。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开设“一起向未来—北京2022冬奥会”信息公开专栏,设有“代表团信息”“冬奥赛场”“观点声音”“图说冬奥”等版块,展现各国运动健儿赛场拼搏风采,收集和推送北京冬奥会赛事信息,充分展示在党和国家坚强领导下我国冰雪运动取得的巨大成就。做好北京冬奥精神宣贯和信息展示工作,及时转发主流媒体相关报道和解读,引导广大体育工作者志存高远、追求卓越,以实际行动践行北京冬奥精神。

加强群众体育活动信息公开。依托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等平台推出科学健身指导”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居家健身科普微视频、全国优秀体育科普视频、科普动画、公益推广视频等信息,其中“冠军带你健身”子栏目收到较高关注度;推出“新冠康复运动指南”专栏,通过“一图教你科学锻炼抗击病毒”“一图教你合理运动”“一图教你调整呼吸”等形式进行解读和引导;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举办一系列的线上赛事活动及时发布赛事活动信息,全年共开展100余项线上赛事活动,参赛人数超1396万,颁发参赛证书327万余份,进一步激发全民健身热情。

   (四)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通过政府网站互动平台、信函等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次。其中,以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方式收到申请21件次,以特快专递方式收到申请1件次。对于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部分申请涉及多项公开内容),国家体育总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对申请人事前有沟通、事后有反馈,答复更具针对性、精准性,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1

3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1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时效性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府网站中的子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服务平台的结合不够紧密。

2023年,国家体育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引入多种方式辅助解读;二是做好杭州亚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功能,纳入更多办事服务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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