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优秀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2014年是中国体育彩票全国统一发行20周年。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体育彩票累计销售7017亿元,筹集公益金2030亿元。20年来,各级体育部门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了大批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项目,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创造了条件。
为全面向社会告知20年来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宣传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宗旨,推动公益金使用的进一步规范,促进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升,国家体育总局将于2014年7至12月开展全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优秀项目(以下简称“优秀项目”)展示活动。为做好本次优秀项目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项目推荐
(一)推荐范围
各地应在本省(区、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资助项目范围内推荐上报项目。请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全民健身活动类、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健身器材类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类、竞技体育类等四大类(目录附后)报送本省的优秀项目。各地推荐项目要涵盖以上四个类别,总数不超过5个。
(二)推荐条件
1. 全民健身活动类项目要求:(1)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资金总额的30%以上;(2)项目连续实施2年以上且仍将继续实施,受益群体覆盖范围在同类项目中较广;(3)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 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健身器材类项目要求:(1)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总投资额比例的10%以上;(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设施功能完善,建成后使用率较高;(4)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类项目要求:(1)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资金总额的30%以上;(2)项目连续实施2年以上且仍将继续实施,受益群体覆盖范围在同类项目中较广;(3)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竞技体育类项目要求:(1)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资金总额的30%以上;(2)项目连续实施2年以上且仍将继续实施,受益群体运动成绩突出;(3)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推荐方式
请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推荐条件进行推荐。报送材料包括优秀项目的推荐表(表式附后)、被推荐项目的文字介绍、有关宣传图片及声像材料等,于2014年7月18日前报送至总局。
二、优秀项目展示
征集结束后,总局将通过下发通知、媒体展示等形式对优秀项目进行统一公示,同时将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www.sport.gov.cn和中国体彩网http://www.lottery.gov.cn/建立优秀项目展示平台,各省(区、市)可于7月至12月期间上传本省优秀项目的文字介绍、宣传图片及声像资料等,充分利用该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各地可根据本通知要求,自主开展本地的展示活动。
本次展示活动是自体育彩票发行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优秀项目展示,对于回应社会公众的知情需求、宣传体育彩票的公益属性、管好用好彩票公益金具有重要意义。各省(区、市)体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和准确,同时,应积极配合做好本地宣传工作。相关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工作中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及时与总局经济司或总局彩票中心联系。
附件:1.全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优秀项目推荐表
2.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目录
联系人:
总局经济司 王晓蕾010-87182817
总局彩票中心 杨 旸010-87731901
颜世祎 010-87731851
E-mail:pr@lottery.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3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公共关系处
邮 编:100021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4年6月24日
体经字(2014)232号-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优秀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