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6
来源: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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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3-12-16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的相关要求,经过笔试、体检、面试、考核等程序,经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研究决定,拟聘用吉超等6人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6日—24日。
1.吉超,准考证号13600801001,男,北京丽泽金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能源技术处暖通工程师;
2.张璐璐,准考证号13600802001,女,北京市朝阳区万子营民族小学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运动管理;
3.金鑫,准考证号13600803002,男,北京华体登临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文秘;
4.杭抗抗,准考证号13600804001,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曲网球场国家队训竞保障;
5.王乐,准考证号13600805001,男,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存档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训练馆俱乐部管理;
6.张晓卉,准考证号13600807004,女,北京金隅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文秘。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以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反映。联系人:王中杰,联系电话:84375015,传真:84375015。
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或监察部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反映(详见公开招聘专栏中10月8日公布的监督、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