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关于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8-04-23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经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拟聘用丁玲丽、何昕为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活动培训一部业务管理、活动二部翻译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8年4月23日——29日。
     1、丁丽玲,女,准考证号13600801007,北京体育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硕士毕业生,拟聘用岗位为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活动培训一部业务管理岗位。
     2、何昕,女,准考证号13600802023,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职员,拟聘用岗位为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活动二部翻译岗位。
     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可以向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盖超,电话:67051569。
     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情况,可向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或监察部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反映(详见公开招聘专栏中2月25日公布的监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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