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安部门联手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再出重拳——确保北京冬奥会“干净、纯洁”

为严厉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确保反兴奋剂工作行稳致远,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与公安部禁毒局签订《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合作机制协议》,反兴奋剂中心与禁毒局签订《反兴奋剂情报共享和执法合作备忘录》。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人强调,全社会正在形成反兴奋剂的共识。未来反兴奋剂领域的司法合作会越来越广泛,公安部门的执法经验能为推进反兴奋剂斗争提供非常好的工具、手段、方法,今后借助法律工具的国际斗争也会愈演愈烈,本次合作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会继续同司法部门开展更广泛合作。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双边合作机制确立具有重大意义。“距北京冬奥会开幕已不到50天,在北京冬奥会前与公安部建立反兴奋剂合作机制正当其时,将有利于常态化建立体育总局与公安部禁毒局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反兴奋剂情报信息的共享研判,对有可能涉及重大赛事的兴奋剂违法犯罪线索,确保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坚决防止违规运动员参赛,为成功举办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提供坚实保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明确要求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为办好北京冬奥会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推进反兴奋剂斗争,维护诚信公平的纯洁体育指明了方向。这次合作机制的建立是反兴奋剂“国家队”刑事手段、行政手段和纪律处罚相结合的强强联手。未来三方将切实加强联系合作,强化兴奋剂问题的情报交换、完善线索核查及证据固定的制度,确保兴奋剂线索、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同时加强三方在兴奋剂检验鉴定、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升反兴奋剂领域的科研水平,健全完善刑事处罚、行政执法和行业自律机制,严厉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中国对于反兴奋剂的管控措施做到了“史上最严”。然而,当前国内国际上兴奋剂问题复杂多样,不止在竞技性体育赛事及运动员中兴奋剂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在群众性体育赛事和大众运动员中也存在兴奋剂违规情况。这种现象同样需要加强监管,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须予以严厉打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这次建立合作机制是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具体实践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国家最高层面的引领作用,持续加大刑事处罚的震慑力度,持续确保我国反兴奋剂工作走在世界前列。

刑事处罚是弥补现行反兴奋剂规则的局限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威慑力度、增强处罚效果的“顶格手段”。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积极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坚决打击各类兴奋剂违法违规行为,兴奋剂入刑工作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在2019年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妨害兴奋剂管理罪于今年正式施行,是立法、司法和体育战线协同推动兴奋剂入刑取得的重大成果,意味着在刑事处罚、行政执法和行业自律三个层面,打击使用兴奋剂的法律依据和手段都已具备。对推进反兴奋剂斗争,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事件。

出征奥运会前夕,国家体育总局又进一步加强了反兴奋剂制度建设,总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第27号令《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分层级的反兴奋剂责任体系。本次合作机制的建立是国家机构联手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的另一个新起点,将成为推进反兴奋剂斗争的另一里程碑事件。

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反兴奋剂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妥善处理多起重大事件,防范化解重大兴奋剂风险,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干净的国家队,确保中国体育代表团干干净净参赛。反兴奋剂中心及时发出了《关于近期运动员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通报》《关于运动员兴奋剂违规责任单位认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加强布林佐胺风险防控有关事宜的通知》,更新了《大型赛事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指南》,发布了《2022年禁用清单国际标准》《关于沙丁胺醇和糖皮质激素类物质受控状态变化有关事宜的通知》,持续推进“以案为鉴”的反兴奋剂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兴奋剂风险预警作用。同时自2021年4月启动备战北京冬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积极推进以“拿干净金牌”价值观为基础的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反兴奋剂教育。

三方一致认为,未来将携手严厉打击兴奋剂违法犯罪,制定新一年执法工作要点,办一批案件、确定一批严管目录、指出一批工作的重点领域,举办联合培训,持续强化交流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彰显大国的担当和实力,全力确保反兴奋剂工作行稳致远。(转自12月23日《中国体育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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