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8月20日,国家体育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进行专题学习。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苟仲文主持学习并作总结,总局在京党组成员参加学习。
  根据本次学习安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作了辅导讲座,对《政务处分法》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解读。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建明以及人事司司长张良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重点发言。
  大家在交流发言中表示,《政务处分法》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对推进体育改革、体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体育强国建设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总局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通过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狠抓《政务处分法》的贯彻执行。
  苟仲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其完善了中国特色执纪执法体系,提升了党和国家依法治权的能力,规范了政务处分的标准和尺度。要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核心要义,核心理念方面体现纪严于法、法严于刑;基本要求方面强调错责相当、宽严相济;处分程序方面需要依规依法、权威审慎;实施路径方面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苟仲文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政务处分法》就是这一体系的最新成果。我们要切实贯彻好、执行好这一法律和制度体系,为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总局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检查,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要常打思想教育“防疫针”,增强“不想”的自觉;要强化监督执纪“紧箍咒”,强化“不敢”的震慑;要筑牢制度机制的“防火墙”,营造“不能”的环境。
  总局各厅司局和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京内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协会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学习。(转自8月21日《中国体育报》01版)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