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召开《体育法》颁布实施25周年座谈会

  9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在京召开《体育法》颁布实施25周年座谈会,会议总结了《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工作成绩,回顾了中国体育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为做好《体育法》修改工作、推动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苟仲文,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小涓,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到会讲话,会议由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颖川主持。
  会议指出,《体育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体育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历史。25年来,《体育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体育法治建设成果丰硕。全民健身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竞技体育法治保障逐步健全,体育产业政策红利进一步凸显,体育事业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体育领域形成了以《体育法》为核心,以7部行政法规、33件部门规章、179件规范性文件和269件地方性法规为支撑的较为完备的体育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会议强调,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体育事业改革进程不断深入和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体育事业面临着实现全民健身更加普及、圆满完成2020东京奥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参赛任务、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全面依法治体、不断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目标任务,面对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体育法》修改任务迫切且重要。修改《体育法》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的基本需要,是展现国家形象、筹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急切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体育法》修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新时代面临的新问题、承担的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从根本上梳理《体育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对现有观点分类整理,形成共识;要有前瞻性和国际化的视野,与国际规则接轨,完善现有《体育法》的内容;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大力培育法学人才,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体育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从事体育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参会。(转自9月4日《中国体育报》02版)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