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组织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落实动员视频会

6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落实动员视频会,会议针对新修订的《体育法》在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进行了深入解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苟仲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体育法》作为我国体育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奠定了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制度根基,体育法的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强调,此次《体育法》的修订,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重要性、基础性和整体性问题,丰富完善了体育法治基本制度,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修订《体育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体育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二是修订《体育法》是全面深入总结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系列改革经验成果的重要举措;三是修订《体育法》是深入推进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会上,苟仲文局长还对四川作为全国“三大球”振兴的试点省份,率先举办“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选拔赛暨三大球四川城市联赛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后,四川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冬灵对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提出要求。他指出,《体育法》的实施将助力实现体育事业“三新”目标:一是推动体育事业发展达到新高度;二是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实现新飞跃;三是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绘就新蓝图。

罗冬灵强调,一要迅速思考、融入工作。推动《体育法》在全省体育系统宣传贯彻落实。二要潜心学习、静心研读。推进《体育法》12章、122条真正入脑入心。三要分章立制、深度学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体育行业协会要对照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四要系统研读、全面学习。以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专章为“小系统”,以纵观《体育法》整体要求为“大系统”,仔细深入研学,全面系统整体研究。五要全面贯彻、紧抓落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完善贯彻举措,充分体现改革精神,切实将《体育法》落到实处,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省体育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省级体育行业协会代表参加视频会议。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