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办理妨害兴奋剂管理案件工作

  日前,山东省体育局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办理妨害兴奋剂管理案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办理妨害兴奋剂管理案件相关工作,建立体育和公安沟通联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联合下发通知,是根据国家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妨害兴奋剂管理案件由禁毒局负责管辖。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后,两部门联合打击兴奋剂违规犯罪的一项有力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体育和公安部门紧紧围绕反兴奋剂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定罪量刑、法庭证据、来源追溯等方面的研究,就兴奋剂违法犯罪趋势、检测检查方式、证据搜集标准等开展业务培训,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形成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妨害兴奋剂管理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
  据介绍,山东省体育局有序、高效推动山东省兴奋剂案件司法实践,积极与省公安厅沟通协商,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本省的涉兴奋剂违规违法事件,并移交了相关线索,还联合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弘扬体育精神无毒幸福人生”千人健步走和禁毒宣传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活动,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兴奋剂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扩大了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下一步,山东省体育局和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强联络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涉兴奋剂违法案件上,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转自9月6日《中国体育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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