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局严明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纪律规矩

 

近日,宁夏体育局党组、驻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宁夏体育局进一步严格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杨培君对相关文件做出批示:“请抓好落实,既要组织备战参赛工作,也要组织好全国项目承办事项,更要突出抓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安全、廉洁、纯洁”。

《规定》要求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运动员、工作人员切实增强“三个意识”。一要增强拿道德金牌、风格金牌、干净金牌意识,防止金牌至上政绩观,防止扭曲中华体育精神;二要增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检测工作意识,严防误服误用,杜绝使用兴奋剂;三要增强谁办赛谁负责、谁训练谁负责、谁组队谁负责、谁参赛谁负责意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监督责任。

《规定》明确“八个严禁”,一是严禁发表与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及影响社会秩序、赛事纪律和公序良俗的言论;二是严禁利用自媒体发布传播不实言论,误导新闻媒体和公众;三是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干扰体育赛事、弄虚作假、操纵比赛、利益输送,严格依法依规依标准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查和裁判员选派教育管理工作;四是严禁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资格造假、暗箱操作、人为控制比赛、虚假比赛、消极比赛;五是严禁闹赛罢赛、拒绝领奖、滋事闹事、围观起哄;六是严禁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相互语言挑衅、攻击和人身侵犯行为;七是严禁违规套取资金,以任何形式贿赂、索取、吃请和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八是严禁在赛事期间组织、参加旅游、集中购物等与赛事无关的活动。

宁夏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组织备战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规定》各项要求,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宁夏体育健儿干干净净参赛,不发生任何违反赛风赛纪和兴奋剂的行为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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