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全面推广

        上周五,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迎来了第一批参加测试《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客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工。不仅如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这次国民体质监测纳入本系统第三届运动会职工体质评价等级达标赛的内容。

       3000米健身走、1500米跑、2分钟跳绳、三点移动、象限跳、两点侧滑、绕杆跑……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职工测试的项目各种各样。“这些指标都是经过筛选的,具有代表性,而且安全、简单,可操作性强,既有身高体重等静态测试,又有反映运动能力、身体素质、体质情况的动态测试。”省体科所全民健身室主任安平介绍,“不过,我们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测试分得比较细,甲组(20-39岁),乙组(40-59岁),每组分男女,除了常规的指标各组是一样的,其他测试的指标都是不一样的,这样更能反映出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体质评价标准。”

        5月底,《标准》试点培训班召开后,该标准在全省全面推开。让浙江人民“人人测试有评价,人人评价有区分,人人锻炼有目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全省把关质量、标准化等的省政府直属机构率先实行推广《标准》。“这是丰富大家业余生活,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内容之一,我们鼓励干部走出办公室,多参加全民健身,通过这次国民体质监测,让干部职工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到底怎么样,体育锻炼是否有效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烨说,“这届运动会,我们首次把国民体质监测作为运动会的内容之一,以后计划每年参加一次国民体质监测。”

        36岁的吴巧丽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测试,“感觉很好,我觉得一年一次太少了,应该一年测试两次,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这次测试,吴巧丽的国民体质综合评价为三级。“她的体质不错。”安平拿着吴巧丽的国民体质综合评定报告向记者解释,综合评价标准设立十级,一、二、三级人群体质需要保持,并继续体育锻炼,四五六七级为体质尚可,可提高锻炼水平,八九十级人群为体质状况略差,需要加强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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