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组织开展《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

       日前,福建省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发荣,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林远,省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张剑平一行,赴福州、厦门、龙岩等地,就《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地市体育部门相关人员,对外开放的人工室内外和公共水域的公共游泳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员,游泳场所从事救生、医务、水质处理和安全保卫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社会上的游泳爱好者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草案中的有关内容,到部分政府开办的,社会力量开办的,社区内部建立的,以及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人开办的对外开放公共游泳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本次调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调研中搜集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调研组将进行整理和论证,并进一步做好草案的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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