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体育工作探访记之村里有了灯光球场

    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你可能也很难看到这样漂亮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占地6700平方米(10亩),平整的水泥地面上,篮球架、乒乓球台、健身器材、小舞台,井然有序,一应俱全。更意想不到的是,在场地两侧,各矗立着一座高高的灯架。
    这是记者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的加哈乌拉斯台村看到的情景。村名念上去很拗口,加哈是哈萨克语,意为河边,乌拉斯台是蒙古语,意为杨柳,全意为河边的杨柳。
    这片场地取名友谊广场,原来是村里的办公用地。村民活动无去处,文化氛围不浓厚,出现了一些问题。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乡里以“现代文化”的理念,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着力打造出了这样一片有特色、有活力、聚人气的活动广场。
    友谊广场建设资金共360万元,2011年5月开工,于2012年6月正式竣工。共分为休闲健身、文体活动、宣传教育三大区域。独特新颖的设计和完备的配套设施,使其成为加拉斯台农牧民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成为群众农闲时的议事台、活动场、休闲园,极大地丰富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像这样的文体活动场所,在伊犁州可以看到很多。霍城县芦草沟镇文体活动中心设有“六室两场一台一径”,即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广播室、多功能室、活动室、篮球场、休闲广场、演出舞台、健身路径,基本满足了各族农牧民群众有书读,有歌唱,有舞跳,有戏看,有球打,有操做的需求,吹拉弹唱有处乐,为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搭建了理想的平台。
    伊犁州上托格拉克村回族人口占70%,外出打工的特别多,为了给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村里建起了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在这里吃住都不发愁,村里喜欢篮球的人特别多。过去受条件限制,没有篮球场,健身工程实施以后,村里建起了篮球场,并组建了篮球队,除了自己搞比赛以外,还经常和邻村的队伍进行交流。现在村民们胃口更大了,提出要建羽毛球馆。
    体育设施的建设,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同时也成为各级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霍城县芦草沟镇宣传委员马晓静说,“有了场地,我们就能做好多事,开展丰富多彩的比赛和活动,把群众吸引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来。现在开个会很难,群众都不愿意参加,但一听说是搞体育活动,兴趣很高,参加的人很多,我们就利用比赛前的时间把要说的事情都说了。体育活动已成为政府工作的有力抓手。”
    新疆近年来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县、乡、村体育健身工程作为自治区确定的25大类民生工程之一。今年是自治区第二个体育民生建设年,自治区将1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16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89个“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列为体育民生工程。国家体育总局给每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投入200万元,自治区财政给每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投入30万元,每个“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投入5万元。
    自治区体育局利用国家体育总局援建资金作为引导性资金,采取“先易后难,集中布点”的方式,在全区建设1000个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个标准篮球场地和安置两个乒乓球台的场地,国家体育总局给每个工程补助3万元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
    记者接触的乡镇基层体育工作者认为,是近几年中央的援疆工作推动了新疆乡村的体育设施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体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促进新疆群众体育跨越式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他们请记者一定要把他们对中央的政策和对口援疆的中央各部委以及各省市的感谢表达出来。
    遍布新疆乡村的体育设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点亮了广大农牧民的精神,让富裕起来的他们生活得越来越精彩。

张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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