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退役运动员办理退役后五年期保险

    从2012年江苏省优秀运动队综合保险年度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江苏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和江苏省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江苏省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五年保险承保合同》,从2013年1月1日起,为江苏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退役后五年内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和住院提供保险。
    为积极做好江苏省自主择业运动员退役过渡期的服务保障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地为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排忧解难,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江苏省体育局为全省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办理退役后五年期的综合保险,保险险项为意外伤害残疾保险、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定额给付保险。其中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和烧伤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每人20万元,住院定额给付保险金额为每人9000元。这是继为运动员办理商业保险后,江苏省体育局真正为退役运动员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截至11月底,2012年江苏省体育局综合保险累计参保2467人,理赔1123人次,理赔金额达到百万元。

(吴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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