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还保障工作,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107号)。

       《实施意见》包含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教学体系,拓宽培养输送渠道、调整和完善教学内容与方式,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办学条件,积极完善并认真落实有关激励和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六方面,二十一条。

      《实施意见》指出,运动员是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对于保障竞技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教兴体”指导方针,以学历教育和素质教育为基础,以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和有利于二次就业为目标,坚持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整合教育资源,不断拓宽办学形式,努力提升全省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各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各级体育部门做好退役运动员在职业转换过渡期内的综合培训、专项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各类职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退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切实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以组织安置、提供就业支持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帮助运动员实现职业转换。各级财政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按运动员编制10%的退役比例将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强化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级体育、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保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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