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提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意见》的出台,对今后一个时期安徽省的学校体育和体教结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安徽省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起到重要作用。《意见》提出了大力实施学校体育提升工程、体育场馆共建共享工程、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培育工程、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工程、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的五项重点任务。《意见》明确了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有量化指标,有时间进度,有硬性要求,可操作性很强。
    从2013年起,全省各地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体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检查与测试制度,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意见》提出到2015年逐步配齐体育教师。
    《意见》要求各地推进体育场馆设施共建共享。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全省公办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力争到2013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
    《意见》强调要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要求各地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计划,打造1至2个富有本地特色的品牌赛事。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等青少年体育品牌项目的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网球、手球等运动项目,联合开展“阳光体育校园联赛”、校园足球计划。《意见》还对学校办运动队、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等做出了规定。                       

(丁秀军  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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