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健身气功实现站点建设跨越式发展

    山东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十二五”健身气功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每个地市建立活动站点300个,全省建立活动站点5000个的努力方向。并将健身气功站点建设纳入大群体范畴,与群体工作一同部署、一并考核,并且设有专门分值。
    山东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争取专项经费,按每建一个站点补助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植,为站点配发健身气功光盘、书籍、扩音设备等。为了扩大管理队伍,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紧紧依靠各市县体育局群体部门,把群体干部纳入到健身气功工作队伍中,同时加强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健全服务站点的骨干力量。发挥健身气功协会作用,积极筹备成立省级健身气功协会,同时要求各地市和健身气功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成立健身气功协会组织。健身气功列入了省市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要求各市县每年至少组织2次较大规模的交流展示活动。
    山东省体育局把健身气功纳入对地市群众体育工作的综合考核内容,每年对健身气功开展好的地市进行表彰。除了表彰县市体育局外,每年还表彰100个优秀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