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多措并举促科学健身增强国民体质

    “对体育的投资就是对人的无形资产的投资。人民群众体质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目标。”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浙江的体育工作紧紧围绕体育强省和“健康浙江”战略目标,坚持从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出发,积极构建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探索科学健身的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国民体质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的体质健康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2010年浙江省国民体质综合指数为103.29,高于全国100.39的平均水平,在全国31个省(区、市)列第五位,与2005年相比,全省国民体质综合指数提高1.31,全国排位提升两位。

保障——法规政策先行

    “健康浙江”发展战略的最终目标是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省政府十方面实事等重要工作,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制度。
    在《浙江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规制度中都对开展科学健身、增强群众体质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浙江省体育强市、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镇(乡)、体育先进街道(社区),体育现代化试点县(市、区)等创建标准中把提升本地居民身体素质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要求创建单位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测定服务,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每年测定不同人群不同年龄人数,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结果,不断提高国民体质健康状况。

抓手——提升三边工程

    以体育创强为抓手,构建面向群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实施“三边工程”转型升级,有力保证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组织、场地和活动的有机统一,是推动群众参与锻炼,不断提升身体素质的前提。
    浙江在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方面突出了灵活性,注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健身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尤其是星级职工体育俱乐部、村级体育俱乐部和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的推出,为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提供了组织保障。
    浙江注重特色体育活动的培育,积极做好“赛事经济”文章。根据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实际,分浙东、浙中、浙西、浙北和浙南五个片区开展的全民健身片区联动已成为浙江省群众展示区域特色体育的大舞台。据统计,八年来省内片区联动县级参与面达到了100%,展示和竞赛项目达到300多个,累计参与人数近百万人次。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群众身边体育设施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县(市、区)兴建的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遍布全省,目前,已建成国家级全民健身中心(基地、健身步道)13个、国家级“雪炭工程”1个、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主题公园)12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8个、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117个、省级资助的小康体育村17627个。体育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基层群众的健身环境。

平台——国民体质监测体系

    浙江把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体系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以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创建为抓手,以镇(乡)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为重点,完善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体质监测网络。鼓励基层体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合作,把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乡镇卫生院建设结合起来;与健康管理公司合作、与有关高校合作、与体育部门有关单位合作,秉承“资源共建、人才共用、成果共享、互惠双赢”的理念,进一步配齐监测器材,健全监测内容,完善监测体系。目前,全省已设立了3个国家级国民体质监测基地,建立了24个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11个市、90个县(市、区)都有了自己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省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建起,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2012年,浙江省制定下发了《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此《标准》结合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的优势,针对幼儿、青少年、成年和老年人群,选择动静结合、简单易行、兼顾趣味性和有效性的综合评价体质状况指标,依托浙江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对各指标数据进行科学划分,力争做到人人测试有评价,人人评价有区分,人人锻炼有目标。

(张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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