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与七厅局携手推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工作,6月27日下午省体育局与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等七厅局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商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推进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于今年2月21日公布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也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同日联合公布,项目包括游泳、滑雪、攀岩、潜水。
        在当前国家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大背景下,设定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许可,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注,也说明了该许可事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省体育局上半年以来,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加强相关内容的传达学习和宣传。4月份在宁波举办了全省体育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体育行政执法人员130余人,为管理工作的推进储备了人才资源。5月份在举办全省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全面解读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范围、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期限、需提交材料等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全省体育系统如何开展好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和部署,并就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随后省体育局出台了《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为我省全面推进管理提供了工作依据。
        在夏季游泳高峰期日益临近之际,按照省领导“要联合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夏季游泳的安全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省体育局联合七厅局召开专题座谈会。相关厅局参会的负责同志对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表示认同和支持,并从各自职能出发,对省体育局前期工作中梳理出的相关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解决办法和建议。
        会上,大家就通力协作,共同抓好我省以游泳项目为重点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达成共识。一是由省体育局牵头,各厅局形成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定期联系、会晤通报制度;二是就相互有交叉的环节明确了各自的重点,对需共同协作落实的内容统一了形式方法;三是就联合对全省游泳场所进行检查监管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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