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出台体育彩票工作表彰办法

       为更好地客观评价各级体育彩票管理、销售机构的工作,促进我省体育彩票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7月2日,省体育局印发《江苏省体育彩票工作表彰办法》。《办法》共26条,分别明确了体育彩票工作表彰的范围、项目和具体条件。
    《办法》指出,体育彩票表彰的范围包括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每年进行一次,按年度评选。表彰的项目包括:先进单位、销售贡献奖、销售突破奖、销售进步奖、销售优胜奖、安全运行奖、专项工作表彰。其中,先进单位、销售贡献奖、销售突破奖由省体育局授予,销售进步奖、销售优胜奖、安全运行奖由省体育体彩管理中心颁发,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根据全省体育彩票工作阶段性任务,设立专项工作表彰,表彰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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