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上海市体育局前不久召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暨夏季游泳开放工作会议。
    根据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布,包括游泳、潜水等4大类6个项目“榜上有名”。上海市体育局制定了《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攀岩)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的行政许可范围、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材料、审批期限、行政处罚等操作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工作布置。针对即将到来的夏季游泳场所开放高峰,市游泳协会、救生协会提出上岗救生员、教练员必须持有协会的年审证书,要理顺与职业鉴定的关系。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李伟听指出,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扶持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还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有关各方要提高认识,依法行政,努力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做实做好;要立足惠民,确保夏季游泳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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