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规范申办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安徽省有关规定,依据《体育总局关于做好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徽省体育局近日印发《安徽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安徽省运会的申办工作。
    安徽省运会是全省最高规格的综合性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依据《办法》规定,申请承办省运会的市应具备的条件有:相应的经费保证和良好的市场开发能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造和保护工作、城市宜居。具备竞赛条件的现有场地设施数量至少达到总体数量要求的70%以上,具有较高的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办赛经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等。省政府接受申请后,由省体育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察小组,实地考察评估后提出候选城市。如候选城市为2个以上时,考察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职能部门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简单多数获胜的方式,提出建议承办城市,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丁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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